关于《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施方案》首批优秀典型案例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施方案>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经过公开申报、地市推荐、专家评审、评审领导小组复核等工作程序,初步确定《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施方案》首批优秀典型118个。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8日。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电话:020-37627010,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施方案》首批优秀典型案例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