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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学校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1-03-23 11:46:40 资料来源:职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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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教职函〔 2021 〕8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为切实做好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机制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秩序的通知》(教职成厅〔2014〕4号)《关于做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学校名单公布工作的通》(粤教职函〔2019〕5号)精神,现将审核通过的2021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学校名单(含校外办学点,不含技工学校)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谁审批、谁公布”的原则,省教育厅负责对2021年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格进行审核,并予公布(见附件1)。地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格由各地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并在其官网公布(见附件2)。凡未在上述公布名单之列的学校,一律不得安排在2021年招生;凡未在上述公布名单之列的校外办学点,一律不得安排在2021年进驻新生。

   二、各地市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管。要及时将本通知下发至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初中学校,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和指导学生报读具有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对新增招生或停止招生的学校,要书面报告省招生办办理省中招服务平台的开通使用或关闭手续。对不具备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含校外办学点)违规开展招生的,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审批部门。

   三、各地市教育局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招生办学的规定和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各地市教育局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对违规招生问题的投诉。


   附件:

   附件1省属中等职业学校2021招生学校名单.docx

   附件2各地市公布中等职业教育2021年招生学校名单网址汇总表.docx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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