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信 微信二维码 无障碍无障碍
  首页 > 互动交流 > 答问知识库 > 学校

中小学教师校外违规补课现象让学生和家长不堪重负,如何有效整治校外补课问题?

时间:2020-01-19 09:44:37 资料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打印】
分享到: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三、四条规定,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包括“(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我省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师德建设和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制度规范、开展自查督查、加大违规惩处力度,坚决整治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并每年列入专项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建立健全防止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
省教育厅在厅网站、广东教育微信平台等媒体上主动公开省及各地市监督投诉电话,各地各学校也主动公开教育局和学校有偿补课问题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共同防治校外违规补课问题。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东省教育厅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