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集团化办学后,各地区各学校之间如何开展深度有效合作?
《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各地市之间、市域内各县区之间、市属学校与县区学校之间广泛开展基础教育领域的办学合作,组建跨市域、跨县域的教育集团,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一是推动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加强合作,以珠三角优质中小学、幼儿园为核心校组建教育集团,带动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基础教育水平。
二是广州、深圳应积极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作用,推动组建辐射大湾区的教育集团,促进大湾区基础教育协同发展。
三是支持省属中小学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市和珠三角学位紧缺的地市深度合作,通过建立分校区、委托管理等形式开展集团化办学。
四是吸引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省外优质品牌学校与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合作,创办教育集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优质学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加强与港澳台及国外教育机构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