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体现规范性、科学性、服务性方面,《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 (试行)》分别做了哪些规定?
问题:在体现规范性方面,《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试行)》做了哪些规定?在体现科学性方面,《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试行)》做了哪些规定?在体现服务性方面,《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试行)》做了哪些规定?
答复:在体现规范性方面:一是明确了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国家测试机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等的职责。二是明确直设站点职责、报名办法、证书管理、测试费用、测试纪律等,并与新修订的《管理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等保持一致。在体现科学性方面:一是明确测试方式,视力残疾人员测试的方式为摸读盲文或识读大字版汉字;听力残疾人员测试的方式为写汉语拼音、写命题说话文本、打手语。二是明确测试内容,依据国家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执行,测试试卷由国家测试机构统一编制。三是明确测试员上岗应接受专项培训。在体现服务性方面:《办法》规定“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及实际需求参加本办法所规定的测试”,着力解决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急难愁盼的问题,为他们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参加职业劳动创造了有利条件,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此外,为保障测试服务水平,《办法》还规定“按照就近就便和自愿原则向省级测试机构或测试站点报名”,同时明确规定“测试站点应在测试前为应试人提供测试流程和测试方式的培训和导引服务”,体现“有关爱无障碍”的服务理念。(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