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改革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和选择考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一是考试目的不同。合格考是为了检验学生是否达到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的水平考试,主要侧重于“达标”,不强调区分功能;选择考是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具有较好区分功能的水平考试。
二是考试科目不同。合格考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选择考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三是考试内容不同。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合格考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考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2018、2019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的选择考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限定性选修内容。
四是考试时间和考试次数不同。语文、数学、英语3门合格考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合格考科目每年考2次,分别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选择考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开考。
五是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和使用不同。合格考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分数)呈现。合格考成绩不仅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还作为我省春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考成绩是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其中,物理、历史直接使用卷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成绩进行赋分后,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