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本次修订《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为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改革,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我省依据相关文件精神,重新修订并印发了《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下文简称《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实施办法》),旨在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提高中小学教师资格准入标准,创新教师资格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和考试评价,引导教师教育改革;强化对申请人的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的考察;统筹教师队伍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二、《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新修订的《考试实施办法》主要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试方式、内容、报考对象和条件、免考条件、考试时间、报考程序、考试过程、评分及成绩以及考试收费等各个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考试实施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分工和工作要求。
新修订的《注册实施办法》包含五个方面的内容,主要明确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规范了定期注册过程中各类注册情况分别对应的注册结论,对定期注册的组织和管理作出严格规定,明确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分工及责任,保障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依法有序落实。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方式和内容有哪些?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四、哪些人员可以在广东省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答:以下人员可以在广东省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广东省户籍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三)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上述人员已参加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或未取得笔试合格成绩但按规定可免考的,方可报名参加与笔试科目相一致的面试。
五、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教师资格考试的考试时间?
答:按国家统一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每年春季和秋季各举行一次。笔试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和11月,面试时间一般为每年1月和5月,具体考试时间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为准。
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报考程序?
答:考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面试报名考生须按照报考考区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身份证件、户口本或居住证、学历证明(在校生提供在校学籍证明)等材料完成报名确认。考生须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信息填写错误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在报名审核通过并完成网上缴费后,考生可在考前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试过程?
答:(一)笔试过程。考生持准考证及指定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笔试考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过程。考生持准考证及指定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面试时,工作人员通过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准备时间为20分钟。备课结束后,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答题时间5分钟。答题完毕,考生按准备的教案进行试讲,试讲时间10分钟。随后,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生面试按照省规定的流程组织实施。
九、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如何公布?
答:笔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评卷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教育部考试中心将会适时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公布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由省教育厅确定,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根据省提供的数据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公布考生合格情况。考生可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有效。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
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范围?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经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在岗教师。
十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周期是多久?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分为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教师完成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十二、首次注册合格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在岗教师;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申请首次注册前一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五)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注册教师,视实际情况给予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结论。
十三、定期注册合格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在岗教师;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四)每个注册周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规定的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注册教师,视实际情况给予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结论。
十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程序是什么?
答:(一)教师经首次注册合格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最近受理期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三)申请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最近一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或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四)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最近连续五年的年度考核证明;
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证书。
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按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五)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在受理注册申请终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注册结论,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同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标明注册结论。
政策原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