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东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广东省教育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教育厅网站(http://www.gdhed.edu.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省教育厅办公室,电话:020-37628985。
一、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09年是贯彻执行《条例》的第二年。省教育厅把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公开程序,突出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一年来,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眼持续长效,规范公开机制。 省教育厅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提升管理水平,推进社会服务,建设“阳光行政、责任政府”的重要手段。为此,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确立了信息公开的基本思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创新机制为切入点,以监督检查为着力点,建立具有特色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机制明确责任,以机制强化监督,做到持续公开、长效公开,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考评办法》、《广东省违反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条例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省教育厅制定了《广东省教育厅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广东省教育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制定了《广东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广东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与范围,公开的形式和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措施,要求各行政处室、事业单位遵照执行,并抄送各地市教育局,指导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着眼依法行政,规范公开程序。 省教育厅从建立信息发布工作制度入手,进一步加强了对信息发布工作的领导,把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坚持依法公开、依规公开,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水平。
对文件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文件类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在办公系统的发文办理表中增设信息公开选项,设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选择,信息公开选项作为文件的一个重要属性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做到层层把关,文件印发时须注明信息公开选项,属主动公开的文件要求及时在厅门户网站上发布,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合规、及时向社会公开。
对厅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坚持把好公开源头关和质量关。各市教育局、各高校以及厅机关的信息通讯员通过授权的账号负责编辑拟发布信息,上传到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后,经我厅专门工作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审核后予以发布,从而保证了我厅电子政务外网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对经厅机关网上办公系统、政务公开栏、教育简报或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进行公开的,坚持规范操作与具体运作相结合,把落实制度与自觉遵守规定相统一,着重从两个方面规范公开运行程序。一是各业务处室对本处室所涉工作中需公开的内容或对公众申请公开的其他事项汇总整理,并提出公开形式建议,由厅办公室审核后报厅领导审定,可以公开的予以公开。二是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公开后及时收集公众意见和反应。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一时解决不了的做出说明解释。
(三)着眼服务发展,突出公开重点。 省教育厅坚持以服务教育事业发展、服务群众利益所需为重点,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全面推行对外公开,凡涉及厅机关内部人财物的重要事项全面实行对内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厅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经过不断的更新改造,目前已具备多种功能。一是发布重大公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等静态信息;二是通过基于大型数据库的面向全省各高校、各市教育局的信息发布平台和信息发布机制,学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均可通过网站发布实时的教育动态信息;三是通过自动化的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更好地受理公众服务需求、处理反馈意见,如网上查询、网上咨询、公众反馈、网上监督、热点关注等;四是建立和完善了网上行政服务窗口和公众互动栏目。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查分、查询录取等全部在网上完成,科研课题的申报、教育网站(校)的申报和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学生运动员注册等互动栏目的应用基本成熟。目前省教育厅网站共建20多个栏目,多个专题。
厅机关网上办公系统设立了“学习资料”栏目,“委厅内部情况通报”栏目中的“领导讲话”“重要文件”及“会议纪要”进一步充实了内容,并已形成制度,由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地上传有关资料,为促进委厅机关干部的学习和交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四)着眼载体创新,改进公开形式。 省教育厅坚持改革创新,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重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开辟了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信息公开新形式,扩大了社会的知情和参与范围。
(五)着眼量化考评,推进校务公开。 为推动广东省校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省教育纪工委在广泛征求各市教育局和各高校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广东省高等学校校务公开量化考评表》、《广东省中小学校校务公开量化考评表》,以省教育厅名义会同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校务公开情况开展量化考评。量化考评采取考核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把教职工对本校校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作为检查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要求学校在开展自评工作中必须接受教职员工的民主评议,根据民主评议的结果划分不同的满意度等级。量化考评是我省教育系统的一个具有创新性的探索,将有利于广东省校务公开工作在规范化的轨道上继续上水平、上台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省教育厅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突出主动公开的重点,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09年底,省教育厅通过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和查询系统主动公开各类公文信息3061条。
(一)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查询方便。 省教育厅将政府信息分为6大类,即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政策文件,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省教育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教育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教育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全省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情况;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统计数据,主要包括:教育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其他,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内容涵盖基础教育、高中和中职教育、高等教育、就业指导、招生考试、科研学位、国际交流、督导评估、教师队伍、政府采购等。
(二)信息公开途径多样,参与广泛。 一是通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所有主动公开的公文信息。据统计,门户网站日均点击率近6000多人次;二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首页的本厅信息专栏中及时公开重要信息,2009年总计公开291条;三是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9年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通气会、组织记者采访各项工作会议等新闻宣传活动近20次、接待记者采访200多人次,向媒体投放通稿40多篇、在中央及广州地区26家新闻媒体(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上组织的教育新闻报道300多篇;四是在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五是在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留存的期限为5年,对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省教育厅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查阅。
(三)信息公开重点突出,效果明显。 2009年,省教育厅新闻宣传围绕厅中心工作,大力宣传省教育厅“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信息专题”“转变作风抓落实主题实践活动”“广东省义务教育‘千校扶千校’行动”“广东教育改革开放30周年座谈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十七大学习专题”“广东民办教育”“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主动加强对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的引导,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了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信息公开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自2005年实施以来,一直以信息公开为核心手段,在管理、监督、服务等方面着力建设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系统工程,得到了社会及舆论的充分肯定。继续完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体系,接受社会监督。2009年,省教育考试院共接受社会咨询电话23976个、咨询信件79封,接待群众当面咨询4176人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09年,省教育厅收到一项信息公开申请,已按有关规定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一)接待来人和电话咨询情况。 2009年,共收到群众来信4171件;接待群众来访426批901人次,比2008年373批1294人次同期增加53批减少393人次,批数约增长14%、人数约减少30%。其中,集体访24批246人次,比2008年同期50批527人次分别减少26批281人次,约减少了52%、53%;重复访113批217人次,比2008年同期75批352人次分别增加了38批减少了135人次,批次约增长了51%,人数约减少38%。
(二)厅长信箱及公众互动的情况。 通过在厅门户网站设立网上公众互动栏目,在线回答公众的提问,开展在线互动交流。2008年底开通至今,共受理群众发表的帖子2200条,已完成答复1800余条。
五、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省教育厅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新进公务员必须在信访岗位实习锻炼2个月。
本年度省教育厅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工作进展不平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网站在线服务功能不强等薄弱环节。2010年,省教育厅将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健全厅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的各项功能,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建设。继续健全省教育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改变目前人员身兼数职,变动较多的局面。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建设。抓紧制定各项制度章程,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方面的制度文件,确保信息公开有轨可依,有章可循。
(三)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继续调整、优化编制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继续优化政府网站;通过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规范直属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强化督查考核,重点做好教育考试招生等办事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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