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4号(广州大学)
广州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2014年12月19日中共广州大学第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广州大学章程》,经广东省教育厅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年4月10日广东省教育厅第4 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请学校在2015年5月15日前向学校和社会公布,公布之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学校应以章程作为依法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