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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12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4-07-25 11:33:00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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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教案函〔2024〕315号

  A类

民盟广东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治理小学升初中择校乱象,推动我省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240124号)收悉。经综合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贵委对我省义务教育的关心和支持,贵委对相关问题的分析深入透彻、客观具体,提出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我们开展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也与我们开展的工作高度契合。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民生问题,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规范管理,整治小学升初中择校乱象等招生问题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统筹谋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公办学位建设,强化招生入学管理,积极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加强顶层制度设计。我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工作,先后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广东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等专项文件,将“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纳入《广东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通过省级统筹和制度设计,推动各地编制城乡学校布局规划,健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推进机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二)加强教育资源优化配置。近年来,我省出台的基础教育重要政策文件,均对调整优化城乡学校布局进行明确和强调,要求各地加强学龄人口预测,结合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科学编制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目前,全省各地已进行几轮中小学布局调整。2023年,《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将城乡中小学布局优化工程作为重点任务,明确以县为单位制定城乡学校布局专项规划。要求各地妥善处理好就近入学与适度集中、办学规模和教育质量的关系,在保障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推进以乡镇为中心适度集中办学,发挥乡镇学校联城带村功能;加强乡镇公办寄宿制学校建设,并适度扩大招生地段辐射范围;按程序因地制宜做好生源极少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工作,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教学点。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省人口预测,为各地提供分区域分年龄结构常住人口预测数据,推动各地按照学龄人口变动统筹谋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三)扩大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供给。大力加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建设,《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约370万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与各地市政府签订基础教育公办学位建设任务书,压实属地责任,加快推进珠三角地区及粤东粤西粤北主城区等人口集中流入区域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建设,新改扩建一批优质公办中小学,解决“城镇挤”问题。2023年,全省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位超30万个。指导各地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挖潜扩容,对基础条件好、办学水平优、群众认可度高的学校,“一校一案”制定挖潜扩容方案,在不产生大班额的情况下,进一步扩大学位供给。

  (四)推进办学模式和课程教学改革。探索多种形式集团化办学,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实施基础教育集团培育工程,推动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加强合作,以珠三角地区优质中小学为核心校组建教育集团,带动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育水平,缩小区域教育发展差距。当前,已培育228个广东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推动创建地方基础教育集团1000多个。探索创建城乡教育共同体,2023年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设立14个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试点创建65个以上城乡教育共同体,通过“城区优质公办学校 +‘三所学校’+乡村其他学校”模式,推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下沉辐射乡村学校,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

  (五)推进教育数字化。2019年起部署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全学科全版本全学段数字教材应用及服务项目,实现优质数字资源全省覆盖,数字教材平台免费为全省师生提供体系化的优质资源、优秀案例,提供翻转课堂四种教学应用模式的课堂应用,形成教学、教研、备课、学习、作业一体的资源平台。截至2023年底,平台共上线372册教材对应资源,覆盖小学8个学科、初中13个学科,全省使用学校数为1.84万所,教师使用人数为68.7万人,学生覆盖人数为1180万人,优质资源供给数为132万个。

  (六)深入实施教育帮扶。指导各地做好对口帮扶工作,聚焦“三所学校”质量提升,在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结对帮扶的基础上,推动省内师范(教师教育)院校纵向帮扶欠发达地区“三所学校”和县中质量提升,推进华南师范大学等12所师范院校与粤东粤西粤北15个地级市签订纵向帮扶协议,充分发挥师范院校基础教育学科、人才和专业优势,系统围绕优化城乡学校布局规划、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动国家课程方案转化落地、构建灵活多变区域和校本教学模式、加强数字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提升教师能力素质、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和加强特殊群体关爱教育八项核心任务对受援地开展帮扶工作,提升县域基础教育质量。

  (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银龄讲学计划”等系列政策,不断拓宽教师的补充渠道,为农村学校有效补充优质师资。组织实施“新强师工程”和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对口帮扶,开展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师全员轮训,2023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约有26万名校长教师参加培训。组织“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学员和省级工作室主持人开展送教下乡、巡教讲学等系列活动,全面带动乡村教师提升专业素质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完善交流轮岗保障和激励机制,推动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深化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在人才项目、职称评聘、晋升晋级、表彰奖励等方面向长期在乡镇从教任职的教师予以倾斜,激发广大乡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八)加强经费保障力度。“十四五”期间,省财政计划安排100亿元支持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2021年-2023年已安排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38.85亿元,由市县统筹用于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用于支持市县增加义务教育公办优质学位供给、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2024年已提前下达奖补资金12.44亿元,以办好办强“三所学校”为抓手,以培育城乡教育共同体为重点,强化乡镇联城带村的节点功能,推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下沉辐射乡村学校,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开展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结对帮扶,2022-2025每年安排1.008亿元,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素质能力。2024年已安排相关资金1.008亿元,着力把县镇村教育短板锻造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潜力板。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省补助资金及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县市用于校舍维修维护,改善办学条件,2024年已安排相关资金15.63亿元。

  二、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2020年,《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将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校以及省属、市属中小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制定和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以及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间表,优化招生入学历程,压实工作责任。对于辖区内出现义务教育阶段违规考试招生行为的,纳入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视情况分别给予核减分数或者降低评价等级处理。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指导各地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推进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各地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落实公民同招要求,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和管理,完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的备案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学生报读民办学校的方法和途径。加强学生分班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

  (三)严肃招生纪律。督促各地各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和省教育厅“六项规定”等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规矩。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整治公办民办学校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深化违规招生治理,指导各地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督导检查,建立违规问题曝光机制和通报制度,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令主管部门核减招生计划等处罚措施。

  (四)开展阳光招生。强化招生信息公开,指导各地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官网、官微等多种方式公布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重要信息,公布招生入学热线,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今年,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规定、办法,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严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以及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各类竞赛证书、社会培训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的各类违规行为。目前,各地正结合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深入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积极抓好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措施、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优化招生入学流程、保障特殊群体入学等重点任务落实。

  三、全面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对推动教育发展至关重要。近年来,我省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全力推动构建基础教育领域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制定了任务分工方案和负面清单、工作任务清单,全面摸清底数,统筹从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端发力,坚持破、立并举,着力扭转基础教育唯分数、唯升学的不良倾向。在改革学校评价方面,以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为纲领,推动义务教育学校评价改革,在实现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全覆盖基础上,试点组织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质量监测,推动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学生评价层面,深化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的学业质量观,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修订印发《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出台实施办法,目前各地均出台综合素质评价文件。在区域教育评价层面,聚焦县域基础教育发展,研制县域基础教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从学前到普通高中及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健全区域基础教育发展评价体制机制。

  四、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近年来,我省大力整治校外培训乱象,务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自2021年7月起,全省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着力解决学科类培训机构过多过滥问题;出台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从严审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类培训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开展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坚决打击制造、贩卖焦虑行为,严肃查处了一批存在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违规组织举办竞赛活动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培训机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强化培训广告管控,及时清理、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净化社会风气;网信部门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坚决打击利用网络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各地消防救援机构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风险;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卷钱跑路”、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大对家长的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家长会、发放告知书、宣传海报、动画视频等方式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行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缓解家长焦虑情绪。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采纳贵委的建议,会同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有关单位,深入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和“百千万工程”教育行动,推动我省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乡村振兴、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大部署,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加强优质公办学位建设,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指导督促市县落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统筹用好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积极拓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费来源渠道,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持续开展集团化办学,积极创建城乡教育共同体,实施师范院校纵向帮扶和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结对帮扶,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持续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加强教师培训培养和交流轮岗,提升教师队伍质量。深入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招生政策,加强招生入学管理,强化督导问责,持续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持续开展教育评价改革,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不良倾向。落实“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义务教育是我们的工作重心,我们愿与贵单位一起努力,推动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助力教育强省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委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项学武,020-3762970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委网信办、省发展 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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