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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7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4-06-28 14:54:43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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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教案函〔2024〕291号

吕彩霞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省内高校开设水利类专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广东作为重要的沿海省份,水利资源丰富,我省高度重视水利人才培养,围绕省级水网建设需要,培养和集聚高质量的水利人才,努力为破解广东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难题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一、人才培养主要举措

  我省切实做好水利类专业人才培养。积极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定位,不断优化专业布局,扩大水利类相关人才培养规模,增强高校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支撑力。目前,全省共有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广州航海学院等6所本科高校开设水利水电工程、水务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等水利类专业布点7个,在校生1363人;全省共有中山大学等16所高校获批土木水利硕士授权专业学位点,共有在校硕士研究生约2960名;4所高职院校开设水利工程等相关专业点21个,在校生3160人;在2019-2021年度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中,中山大学的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华南理工大学的水务工程专业、华南农业大学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广东海洋大学和广州航海学院的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等5个专业入选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目前,遴选建设有中山大学《土木、水利与海洋工程概论》一流课程,依托省级质量工程教改项目立项建设了3个虚拟教研室、2个实践教学基地、3个教学改革项目,助力水利类人才培养。

  二、专业设置主要流程

  专业设置是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我厅积极引导高校做好专业布局结构宏观调控,对现有专业升级改造。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面向基础学科领域、国家战略必争领域、新兴产业领域、冷门紧缺领域、民生急需领域等增设专业。每年7月中旬,教育部下发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我厅组织高校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填报拟增设的备案专业,各高校增设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科学、规范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配齐配强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实践基地等,确保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最终由教育部组织专家开展评议,并于次年初公布各高校增设专业情况。

  三、与五邑大学沟通情况

  根据代表建议,我厅积极与五邑大学沟通联系。经了解,五邑大学土木建筑学院现有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交通工程(路桥)和交通工程(装配式建造)四个专业,专任教师40人,其中有水利相关专业学习经历的教师2人,学院现有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实验条件等)尚未能达到国家水利类专业的办学基本要求。学院目前在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交通工程专业中均开设了《水力学》课程。工程管理专业从2020年开始,为满足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人才缺口需求,结合五邑侨乡水系发达的地理区位特点、行业和企业需求调查,开设了《水资源规划与利用》《水工建筑物》2门选修课程,在专业课程教学中也融入了水利相关内容。后续学校将继续加强人才培养改革,深化专业内涵建设,坚持根据行业和企业需求,调整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培养应用型卓越人才,更好服务江门市经济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有关高校强化水利类专业建设,完善水利类专业课程体系,加大对水利类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调研,更加充分地了解水利人才缺口情况,鼓励更多的高校开设水利类相关专业,稳步增加学科专业招生规模,不断增强高校对水利工程建设的人才支撑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霞,020-3762946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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