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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闭会601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1-06-18 15:56:08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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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21〕321号

李海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我省13个原中央苏区县和海陆丰革命老区教育方面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我厅的意见答复如下:

  13个原中央苏区县和海陆丰革命老区(以下简称苏区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苏区老区人民养育了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提供了坚持长期斗争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为壮大革命力量付出了巨大牺牲,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诞生作出了巨大贡献。高度重视苏区老区教育方面的扶持力度,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任务和重要内容。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教育厅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高度重视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老区苏区教育事业发展,逐步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教育扶持力度,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向苏区老区倾斜。加大支持老区苏区教育方面发展的具体政策,坚持老区苏区优先补短板、调结构、抓改革、提质量、促公平、惠民生,采取系列有效措施,努力提高苏区老区教育发展水平。省教育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努力补齐苏区老区基础教育发展的短板,促进苏区老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全省实现教育现代化,2020年3月,我省制定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以健全包含苏区老区等欠发达地区的基础教育发展新生态、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普及普惠优质发展的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义务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普通高中教育为着力点,全面提升苏区老区教育质量水平,让苏区老区每个学生都能享受有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一、加大投入,提高完善校舍和设施设备建设,落实高校帮扶等措施

  (一)逐步加大向苏区老区困难地区投入力度

  我省2014-2018年“全面改薄”工程投入97.77亿元,其中中央“全面改薄”专项补助资金39.09亿元,省级资金30.84亿,完成校舍建设竣工面积达4910034平方米。苏区老区22个县(市、区)投入中央“全面改薄”专项资金14.33亿,省级资金及其他资金15.84 亿,共建设完成苏区老区学校项目 2513个,投入苏区老区的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占全省“全面改薄”项目资金总投入的43.13%。2019-2021年全省投入“改薄提升”项目资金45.26亿元,其中中央“改薄提升”专项补助资金19.3亿元,省级资金22.68亿。投入22个苏区老区县(市、区)“改薄提升”中央资金专项资金5.103亿,省级资金及其他资金7.364 亿,共建设学校项目 621个。投入苏区老区的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占全省“改薄提升”项目总资金的29.71%。为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城乡公平和优质发展的战略,为加大力度支持苏区老区和欠发达市县(市、区)从2019年起“改薄提升”项目不再硬性强调苏区老区和欠发达市县(市、区)政府资金的配套,还进一步加大了苏区老区欠发达市县(市、区)资金倾斜力度,优先推进苏区老区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方面。

  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和学前教育“5080”攻坚工程,推动苏区老区完善“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支持老区苏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办好1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行政村根据要求独立或联合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苏区老区倾斜机制。设立省级教育发展专项学前教育资金,2019年和2020年分别安排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87亿元和2.927亿元,专项用于支持老区苏区推进实施“5080”攻坚工程,增加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供给。

  加强苏区老区偏远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多媒体教学进普通课室比例达94.5%,优先苏区老区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

  2019年,印发《“南粤革命老区英才计划”实施方案》,由珠三角地区26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对老区苏区26个县(市、区)实施对口帮扶,开展游学、专题培训、在线教学和师资交流等活动,增强了老区苏区教育发展能力。

  (二)推进苏区老区高等院校建设,为苏区老区提供高素质人才提供保障

  今年在苏区老区的汕尾、揭阳市建设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省财政给予每校5亿元建设经费、3亿元开办经费的补助;扩建了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和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支持新设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省财政给予每校2.5亿元的建设经费补助,并选派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和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对口帮扶,加快补齐原中央苏区老区高等职业教育短板,强力推进苏区老区高等院校建设,为培养苏区老区高素质人才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苏区老区教师培养体制机制建设

  2020年11月,广东省教育厅、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了《广东省新时代教师发展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粤教师〔2020〕11号),健全省、市、县中小学教师人才培养体系,实施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省级每期(培养周期为3年)培养500名左右教育家型教师,每个地市平均每年培养不少于50名卓越教师,每个县(市、区)平均每年培养不少于100名骨干教师。加大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培训专家工作室的建设力度,省级每期(培养周期为3年)建设500个左右省级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培训专家工作室,充分发挥基础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在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利用我省(2018-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平台帮扶粤东西北地区培养培训入室学员2044人。其中,珠三角地区工作室对口帮扶苏区老区、欠发达地区531人,工作室2018年开展送教下乡、下基层学校活动1437场,受益乡村教师118435人。新一轮(2021-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进一步加强帮扶力度,将珠三角地区及省属片区工作室不少于1/2的入室学员名额用于苏区老区、欠发达地区的骨干教师、校(园)长、班主任培养,2021年拟遴选3018名苏区老区、欠发达地区的骨干教师、校(园)长、班主任参加工作室入室学习。

  二是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加大教师补充力度,深入实施“上岗退费”政策和“银龄讲学计划”,加快苏区老区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工作。省财政安排“强师工程”、教师教育振兴行动、公费定向培养苏区老区、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师、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等项目资金,支持各地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实施公费定向培养苏区老区、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师和“教师专项计划”,2019年我省15所院校开展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共招收了本专科师范生和教育硕士研究生3302人,10所高校开展教师专项计划,录取教师专项人才1700人。

  三是加大教师交流轮岗和对口帮扶力度。深入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动苏区老区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每年选派400名优秀中小学教师到“三区”支教,省财政每年安排工作经费800万元。结合“三区”教师专业发展的实际需求,2020—2022年组织开展“三区”约26.8万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

  四是提升粤东西北地区教育信息化水平。构建优质资源服务体系,采用购买服务方式,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数字教材及应用服务全覆盖,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差距;建设“粤教翔云”教育资源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实现国家、省和地区教育资源互通共享。2020年在苏区老区、欠发达地区建设16个互联网环境下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探索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和方法。提升苏区老区教师信息化教学的应用水平,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创新实践共同体项目”,依托省平台虚拟共享社区实施跨区域智慧联动共享。印发《广东省同步课堂(双师课堂)试点项目实施方案(2019—2020年)》,主体学校教师借助网络技术,运用先进信息互动教学技术,以跨区域同步、互动方式,给本地学生授课的同时,也给苏区老区异地学校(教学点)学生同步上课,提升其教育教学质量。

  目前,省教育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真系统谋划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聚焦教师队伍建设等关键核心问题,正在研究制订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及“新强师工程”实施方案和基础教育结对帮扶实施方案,将重点通过加强校长教师教研员队伍建设,开展对苏区老区基础教育对口帮扶,着力解决苏区老区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三、确保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的考生

  “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下文简称“专项计划”)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及巩固拓展扶贫成果的决策部署、拓宽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渠道、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比例的重要举措。2020年我省共有124名考生通过高校专项计划被教育部直属有关试点高校录取,1999名考生通过地方专项计划被省属本科高校录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专项计划的招生对象必须为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即考生及其监护人的户籍必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我省已于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鉴于此,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城乡区域的划分标准,我省将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确定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及我省原扶贫重点县除县政府所在地主城区以外的区域,其中民族自治县全县纳入实施区域。把苏区老区主城区考生纳入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不符合教育部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政策中考生及其监护人的户籍“必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的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您提出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坚持继续加大力度对苏区老区扶持力度。

  一是进一步推进苏区老区“改薄提升”项目建设,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督促苏区老区“改薄提升”项目学校的工作进度按计划完成。加大对苏区老区等实施走班制教学基础办学条件不足的薄弱普通高中的支持力度,助力老区苏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健全苏区老区基本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在资金分配,政策扶持方面进一步向苏区老区倾斜。全面加强苏区老区学校建设和管理,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努力补齐苏区老区教育发展短板。加大对苏区老区财政投入的倾斜,为苏区老区教育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苏区老区“新强师工程”,建立健全苏区老区基础教育结对帮扶机制,加大对苏区老区、欠发达地区基础教育学校帮扶力度,加强对苏区老区的教师培养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助力打造一批具有良好师德、专业化的教师队伍,着力提高苏区老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苏区老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是进一步落实重点高校对口苏区老区帮扶机制,实施一流高职院校结对帮扶计划,组织办学水平较高的一流高职院校对口帮扶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办高职院校,推动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揭阳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服务区域发展能力。着力建设苏区老区实用人才队伍、着力支持青年人才返苏区老区创新创业、着力解决我省高等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快培养苏区老区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增强苏区老区发展“造血”功能,为苏区老区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为老区苏区强基固本、跨越发展的做好重要支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6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邓超,020-3762956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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