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03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教案函〔2021〕301号
A类
容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职业教育1+X证书制度改革中所面临的问题和建议》(第20210303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将1+X证书制度试点作为推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落实经费保障,压实院校主体责任,全力做好试点工作。目前,我省共有272所院校参与试点;其中,本科高校24所、高职院校87所(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中职学校161所。2020年度全省试点总规模16.5万人,截至2020年底已完成考核10.3万人、17.2万人次,占全国年度考核总量的五分之一。
一是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机制。省教育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出台《关于做好我省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在院校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有关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推动院校积极主动参与试点工作。省教育厅党组会专题研究试点工作,成立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广东开放大学设立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办公室,配备了专门办公场地和工作经费、工作人员。
二是完善和落实配套政策措施。省教育厅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财政奖补、院校统筹、多方筹集的试点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职业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提取补充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支持政策,分批拨付试点院校奖补资金8274万元,调动试点院校开展试点的积极性;明确职业院校开展X证书培训、考核工作,相关费用应纳入人才培养成本,作为正常的教育教学支出列入学校预算;要求试点院校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统筹考虑、合理确定承担X证书考核培训任务的教师薪酬,向承担培训任务的教师倾斜,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将院校实施1+X证书制度情况和成效,列入为高职院校2021年度“创新强校”工程考核指标,将1+X证书制度实施情况与院校年度考核评价和院校绩效奖励挂钩,压实院校开展试点工作责任,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三是加强试点宣传和培训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1+X证书制度试点推进会,加强 1+X 证书制度宣传工作;如今年 4 月 9 日,邀请全国知名职业教育专家邢晖和赵志群教授作主题为 1+X 证书制度的政策与行动思考、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与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主题报告。建立省级培训、校本培训、培训评价组织培训相结合的1+X证书师资培训体系,将证书师资培训纳入国培、省培项目范围,落实培训任务、培训机构和培训经费,推动试点院校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加强试点师资培训工作;近两年,省级层面已完成747名专业带头人培训任务,全部纳入国家级培训;2021年计划完成省级层面510名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训任务,其中270人纳入国家级培训、240人纳入省级培训,目前正在实施中
四是推进“书证融通”教育教学改革。委托省教育研究院牵头组织开展“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试行1+X证书制度研究”项目,重点研究试点证书融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实施路径和关键环节;同时,将1+X证书制度试点作为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重点内容,立项一批1+X证书试点教学改革项目,推动试点院校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将证书核心能力融入专业课程体系。扩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用范围,将1+X证书纳入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自主招生等高职院校招生考试的证书范围。落实《广东终身教育资历框架等级标准》,加强广东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成果的认定和转换。
五是提高试点工作质量。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培训评价组织加强在粤支持服务,落实考点设置、教材开发、课程开发、师资培训和考核计划等试点工作安排;建立院校双周报制度,督促指导有关院校加快试点进度。全覆盖开展试点抽查监测,高标准组建抽查监测工作组,针对性选择实地抽查监测对象,覆盖了9个地市、53所试点院校和培训评价组织,涉及近80个试点证书,全省8万多名学生和7000多名教师填写监测调查问卷。完善考核站点开放共享工作机制,推动试点院校将已设立的考核站点面向其他院校开放共享,提高考核站点利用率,降低院校试点工作成本。
容锦委员,您提的出台地方配套政策、组建专家组织、加大文件解读和培训覆盖面等系列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对于我们进一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接下来,我们将充分吸收您的意见,完善和落实试点配套政策措施,建立试点事后奖补机制,推动试点院校常态化推进试点工作;加大试点培训力度,强化试点政策宣贯工作,推动各校师生进一步认识试点工作;组织开展省1+X证书试点项目研究,依托省教育厅组建的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业务指导,推动试点院校做好基于1+X证书制度的教育教学改革。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6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郑智源,020-3762689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