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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0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1-14 14:13:18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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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19〕228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180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宋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学校非教学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和教师工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切实加大投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实施“强师工程”,全面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诚如您的建议中所言,目前学校非教学工作较多,教师承担了很多与教学无关的检查创建活动,分散了教师教学的时间和精力,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对教师开展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造成很大干扰。

为尽量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减少非教学事务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干扰,进一步优化教师工作环境,近年来我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规范督查检查,压减行政权力

(一)精准减负,压减考核项目。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规范全省性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管理措施〉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精简规范省级督查检查考核项目,经对原有18项考核工作进行清理,我厅仅保留了1项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及“创强争先”考核验收工作和1项对高等学校育人工作规范性检查的项目,大幅减少了省级检查考核工作。

(二)定向发力,压减行政权力。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强市放权的决策部署,按照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能整合的予以整合的原则,将权力清单中原列有的80项行政权力事项压减掉了58项,只保留了22项省级教育行政权力事项,为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职能体系奠定基础。

(三)统一部署,规范办学行为。先后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六项规定的通知》(粤教基〔2014〕10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幼儿园管理的规范》(粤教基〔2016〕15号)等政策文件,对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严禁各地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深化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改革,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严格规范各类竞赛和表彰活动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的精神负担和工作压力。

下一步,我厅还将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积极争取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进一步加大工作统筹协调力度,明确和规范各类进校园的事项,切实减轻学校和教师的负担,把时间和精力还给教师,为中小学教师创设一个清静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加大投入,减轻教师负担

教师编制紧张,工作压力大也间接增加了教师负担。近年来,我省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创新教职员编制管理制度,优化教职员资源配置,着力为中小学校发展提供优质人力资源保障。

(一)抓顶层设计,健全教职员编制管理机制。陆续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资源供给的意见》等重大政策文件,对加强教职员编制配备等制定了系列政策、实施了系列举措,取得良好成效。

(二)抓统筹管理,提升教职员编制资源效益。省教育厅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县级机构编制部门牵头加强对公办中小学教职员编制的总量管理,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班额、生源等情况变化按照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有效促进了县域内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进一步加大教师编制跨区域、跨层级统筹配置力度,机构编制部门通过收回专项改革中转制单位的事业编制、部分长期空置的编制等多种措施,调增严重缺编珠三角地区的事业编制基数,加大省级统筹力度,优先重点保障教育领域的编制需求。

(三)抓待遇保障,促进教职员配置区域协调。实施“上岗退费”政策,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着力为农村补充优质教师;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加强省内地市之间教育对口支援,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优秀教师到“三区”支教。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继续积极协同省委编办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指导各地按照教学需求和编制标准采取多种形式配备中小学教师。

三、利用“数字政府”,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一)加快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利用“数字政府”建设的有利契机,加快推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共用,通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改进管理和服务教师的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切实减轻基层学校和教师报送信息的工作负担。

(二)创新监管方式。包括创新检查方式,推行智慧监管检查,应用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在线实时监测、诚信库监管等先进技术方法实现监管现代化;推动转变监管方式,主动清理取消对学校开展的考核达标、评比表彰等,减少对学校办学行为的打扰。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积极争取相关省直部门支持和配合,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将减轻教师负担作为教育督导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各地全面清理和规范各类进校园的事项,切实减少社会性事务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干扰,增强学校办学自主权,维护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让教师安心从教、静心从教。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姜英伟,020-3762722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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