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推荐成果的第二次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要求,全规办对“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对我省推荐89项成果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教育厅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下异议不予受理:
(1)对申报成果未获推荐的异议。
(2)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
异议受理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联系电话:020-37629319。
附件: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推荐成果一览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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