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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省中小学(含中职)课堂教学数字化评价与质量提升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10-15 15:21:25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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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落实《广东教育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3—2027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等任务要求,加快教育数字化转型,全面支持教育强省建设,在2024年广东省中小学(含中职)课堂教学数字化评价与质量提升项目已取得的良好成效的基础上,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26年项目学校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目标

  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伴随式采集常规课堂教学视频、音频,运用机器自动分析课堂师生的教与学的行为,推动课堂教学循证诊断改进、推进教研数字化转型、提高教师应用数字化手段开展教学能力,实现以数字赋能教育教学改革提质增效。

  二、项目内容

  省教育研究院为每所项目校提供平台账号的课堂数据分析服务。项目时长一年,2026年3月1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项目学校教师要基于平台提供的课堂大数据分析,进行常态课堂教学改进、开展基于数据循证的校本教研活动、促进不同职业发展期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三、申报范围和数量

  全省拟设立项目学校280个,包括中小学260个、中等职业学校20个,全省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均可申报。项目申报由各地级以上市推荐,推荐指标共333个。推荐指标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本指标共153个,其中广州、深圳、东莞市各15个,其它地市6个;二是延续指标共180个即2024年项目学校,项目学校名单及各地市学校数量见附件1。

  各地市推荐申报学校中,原则上至少包含小学、初中、高中学校各1所。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至少包含2所中职学校,其他地市至少包含1所中职学校。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学校应有浓厚的教研、教改氛围,在课堂教学数字化评价领域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实践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师德高尚,教育理念先进,能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本职工作;要为校级领导,且能在任职期间完成项目研究任务;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课堂教学数字化评价、教研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有研究和实践,在同类学校中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学校需提供相应的项目实施与研究资源支持。

  五、申报方式与程序

  (一)各地级以上市设置1名项目管理员

  市级项目管理员要放在教研机构,统筹负责申报遴选、立项管理、组织省市级教研活动、结项等工作。通过粤政易与省教育研究院项目组取得联系,获得平台管理权限。

  (二)各地级以上市按分配指标组织差额推荐

  组织本市范围内的学校依据申报条件和推荐数量自主申报、择优遴选,指导获得推荐资格的学校进行账号注册、系统申报,向省教育研究院项目组上报《广东省中小学(含中职)课堂教学数字化评价与质量提升项目推荐学校地市汇总表》,见附件3,需提交EXCEL版及PDF盖章扫描版。平台网址:http://47.107.97.128/。操作手册详见平台指引。

  (三)地市推荐的学校在平台上传申报材料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校在平台中填写申报信息,完成后导出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并扫描成PDF版文件,再提交至平台中。《广东省中小学(含中职)课堂教学数字化评价与质量提升项目学校申报书》,详见附件2。网络提交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8:30—2025年10月3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四)省教育研究院组织专家遴选

  遴选在平台进行,坚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的原则,中小学与中职学校分类组织。

  六、联系方式

  省教育研究院:张林静,负责中小学申报,电话:020-83339291;李文静,负责中职学校申报,电话:020-83525472。

  附件:

  1.2024年广东省中小学课堂教学数字化评价与质量提升项目立项学校名单

  2.2026年广东省中小学(含中职)课堂教学数字化评价与质量提升项目学校申报书

  3.2026年广东省中小学(含中职)课堂教学数字化评价与质量提升项目推荐学校地市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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