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2025学年申请“上岗退费”人员的公示
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25〕3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69号)要求,我厅对2024-2025学年新申请“上岗退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共有2505人符合“上岗退费”条件,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学历229人,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118人,专科学历158人。现对上述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止,共5个工作日。如对审核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人:张老师、郑老师,联系电话:020-37628372,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邮编510080)。
附件:2024-2025学年申请“上岗退费”人员公示材料
广东省教育厅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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