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召开47次厅党组会、25次工委会,“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引导全省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全面了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总目标、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切实把广大师生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加快推动教育强省建设。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原原本本领学《条例》,厅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通过召开3期警示教育会,组织党员干部现场旁听庭审、学习《教育系统部分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知纪明纪守纪。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教育强省建设工作。
一是开展好面向全体学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师资培训。指导中小学开齐开好国家课程《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进中小学课程,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日常教育。指导高校开足上好《思想道德与法治》相关必修课程。二是举办2024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广州地区高等院校专场暨南粤法治报告会,加强高校师生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三是开展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师全员轮训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课程设置。指导地市、高校制定教师全员轮训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师德师风等纳入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教师依法执教水平。四是推动高校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2024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立项课题68项。
(三)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谋划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委厅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积极谋划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二是带头学习、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制发本厅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系统部署法治工作重点任务,研究解决本厅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统筹谋划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三是坚持委厅领导“述法”全覆盖,将法治学习、依法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重点,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相关要求。
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工作。一是印发《关于加强本科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施方案》,落实10条建设举措提升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能力,加强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规划。二是依托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列入省专项人才培养计划重点支持范围,着力提高法学专业水平。三是支持高校加强与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调解机构、律师事务所、大中型企业等实务部门协同,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展教育教学,培养涉外律师、胜任国际仲裁业务的仲裁员、涉外企业合规等实战型涉外法治人才,深化协同提升学生涉外法治实践能力。四是持续扩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对外交流,加大涉外法治相关学科学生选派力度。
(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一是完善教育立法体系,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广东省民办教育条例》纳入2025年度立法计划正式立法项目。年度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均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办理程序,开展6次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进一步厘清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制发党的规范性文件5件,新增3所基层党组织规范性文件备案试点高校,审查10所试点高校党委报备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共53件。省委教育工委获评试点工作“成效突出单位”,3名同志获评试点工作“成效突出个人”。
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省教育厅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官网向社会公开。对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业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多措并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厅网站和信用广东平台进行公示。按时发布《2023年广东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92例,办结率100%,发布“双公示”信息13410条。
四是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厅政策法规处会同5名委厅公职律师及外聘法律顾问共同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年共对300余份各类政策文件、合同协议等进行实质审查,开展法律顾问定期驻场咨询96场。依法办理行政应诉11件,行政复议21件,检察监督案件5件,行政诉讼胜诉率100%,行政复议被维持率100%,检察监督被支持率100%。每季度总结开展“法情通报”,向委厅各处室(单位)发出涉法事务通报、专项法务解读和风险预警,有效提高依法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
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厅内及地级市教育局行政执法案卷220余份,以一案一评查报告的方式,反馈2023年度案卷评查报告,指出存在问题,指明改进方向,指导全省教育系统提高行政执法能力。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已启动,正在有序进行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年度新增办理行政执法证2人,注销8人。
六是加强校外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认真贯彻落实《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2024年以来全省作出校外培训行政处罚745宗,省教育厅先后针对违规举办学科竞赛活动、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等行为作出行政处罚2宗,有效震慑违规培训行为。作为优秀单位,在全国校外培训行政执法经验交流现场会做培训执法案例讲解和经验交流,受到教育部肯定。
七是积极推进教育信访法治化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总体部署。成立厅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专班,制定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路线图”,修订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各项规程和文书模板;配合省信访局开展“春雨润民心,信访解民忧”主题活动,开展教育领域信访问题深调研,着力解决解决入学难、入园难、校园安全、教师待遇等问题;厅本级接受信访事项2.18万件、现场接访380件,办理国家信访局第四批重复信访督办件42件,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
八是持续全面推动依法治校。组织开展新一轮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遴选认定工作,认定188所学校为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并向教育部推荐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16所。开展高校法治工作测评和章程修改核准工作,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学校内部治理,深入推动依法治校,已完成146所高校法治工作测评,133所高校章程修改核准,指导各地市推动中小学校完成章程修改。
九是不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针对性与实效性。组织开展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我厅在全国总决赛中获优秀组织奖。举办广东省学校安全知识竞赛,设置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内容。开展秋季开学“安全教育周”活动,重点抓好“开学第一课”,融合法治、防治欺凌、反恐防暴、反诈骗、禁毒、心理健康、网络安全等专题内容,强化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示范培训列入全省强师工程项目。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袁古洁亲自担任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法治副校长,为学生上法治课。
十是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法定职责和工作抓手,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一并统筹谋划和实施推进。切实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办理责任,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专门抓,厅办公室协调督办,业务处室具体承办,经办人全程跟踪的办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与代表委员沟通协商的硬要求,做到“三重”(即重调研、重沟通、重协调),圆满完成我厅承办的全国(33件)、全省(344件)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做到百分百答复,百分百沟通,百分百满意。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教育行政执法任务艰巨,工作专业性较强,但人员编制不足,尤其是基层的法治力量较为薄弱,执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在校外教育培训治理方面,监管能力与全省校外教育培训总的规模、人民群众的期盼以及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需要加快规则供给,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三是在建设一流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强高校主阵地方面,人才培养与现实需求仍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快建设教育强省。
一是推进《广东民办教育条例》立法工作。做好新法宣讲培训,研制配套政策措施,推进条例实施。
二是进一步加强高校法治工作。完成高校法治工作测评,探索建立高校法治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组织创建依法治校特色示范校;印发进一步推进高校章程实施意见,推动高校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完善内部治理机制,不断提升高校治理效能。
三是进一步推进教育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探索运用行政调解、行政指导等方式,促进教育执法方式的创新和优化。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和解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切实为教育机构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维护教育公平环境,保障受教育者权益。
四是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指导高校增加实务操作性强的课程,强化校政行企协同育人,多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产学研结合的项目,让学生参与实际的法律服务项目。持续推进省级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工作。优化涉外法治教师队伍。推动建立法学人才交流机制,鼓励高校法学教师和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定期互派交流。
广东省教育厅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