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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寒假期间全省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1-16 15:13:57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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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寒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文件精神和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我省“双减”工作成果,严防学科类培训反弹,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营造假期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并兼顾满足家长合理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寒假工作重要性

  2025年是深化“双减”工作的关键之年。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深化改革、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好“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就寒假期间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治理任务,落实各方责任,确保平稳有序。

  二、严查违法违规培训和竞赛活动

  各地要推动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合执法机制,广泛凝聚执法合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强化对重点场所、机构和人员的排查管理,严禁寒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严查未经审批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类机构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违规举办社会性竞赛活动、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线上培训主体和重点网站平台开展全时段深度巡查,对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通过自媒体、公众号或其他网站平台开展培训等问题进行动态监测和巡查,严防严查线上违规培训和广告宣传。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例特别是寒假期间顶风作案的曝光惩戒力度。

  三、筑牢安全风险底线

  各地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加强校外培训风险摸排、监测预警、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突全链条闭环管理。寒假前,联合消防救援等部门督促指导培训机构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要求,至少开展1次安全专项检查,对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机构,立即责令停业整改,坚决维护学生生命安全。督促指导培训机构加强日常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在寒假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培训场所消防安全设置、火灾危险源管理、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等,制定完善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校外培训机构是人员密集场所,各地要认真吸取河南柘城“6.25”和江西新余“1.24”等重大火灾事故等教训,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管控排查,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四、切实保障培训资金安全

  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关于“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的要求,预收费用时间不得早于培训开始时间一个月。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充值、次卡等任何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收取超过5000元的费用。各地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教监管厅函〔2023〕2号)等有关规定。采用预收费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其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含以现金形式收取)应当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与其自有资金实行分账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应当设置办公专用的设备终端用于存放与培训行为、经营行为相关的合同、票据、账簿、招生广告、宣传资料、花名册和其他相关资料,培训机构尽量避免使用个人手机、个人电脑存放和保管上述与经营行为相关的资料。各从业人员不要混淆个人账户与培训机构账户、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收取应当由机构收取的费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各地要加大对违反规定预收培训费用的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培训机构“退费难”“卷款跑路”“恶意闭店”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畅通各类监督举报渠道,逐一核查问题线索并及时处理反馈,把风险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五、全面应用监管平台

  各地要加大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应用推广力度,做好风险提示,引导家长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在线选课、支付、退费、评价、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落实预收费须实行全额监管,严防体外循环。加强非学科类培训价格监测,严防假期恶意涨价。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材料课程管理,对全国监管平台备案信息开展现场核查,依法依规清退问题人员,督促机构做好问题整改工作。要加大对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先学后付”推广使用力度,鼓励培训机构采取“先学后付”方式提供培训服务,进一步提高“先学后付”覆盖面和使用比例。

  六、加强艺考培训监管

  各地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重点关注机构开展集中艺考培训的情况,落实好机构消防、安保、场地、餐饮和条件配备等要求,及时掌握辖区内学生参训情况,确保培训安全;着重维护招生考试秩序,严查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聘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职教职工及考试命题、评分(卷)的专家评委等参与艺考培训,或与教师、评委等内外勾连、利益输送、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法行为;严查艺术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营造良好假期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寒假契机,通过短视频、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通过倡议书、消费提醒、家访等多种方式,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盲目跟风报班。引导确有培训需求的学生家长选择具有办学资质、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指导家长帮助孩子合理安排寒假学习生活,促进孩子身心全面发展。统筹协调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体育馆、社会实践基地、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各类校外活动场所,面向广大家庭开展科教活动,为加强亲子互动交流和中小学生提升科学素养提供平台。鼓励学校、社区探索开展托管服务,努力为家长解决照看难题。引导广大家长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让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各地要充分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让学生亲近美好自然、体悟亲情温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梳理工作进展,于2025年2月5日15:00前将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总结报告和治理工作情况表发送至广东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邮箱gdxwpx@gdedu.gov.cn。

  附件:2025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情况表


  广东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广东教育厅代章)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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