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申请“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名单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等文件要求,经省级督导评估,广州市越秀区、南沙区,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光明区、坪山区、大鹏新区,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拟向教育部申请“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5年1月15日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等文件要求,经省级督导评估,广州市越秀区、南沙区,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光明区、坪山区、大鹏新区,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拟向教育部申请“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