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验区(项目校)、实验校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验区(项目校)、实验校的通知》要求,经过公开申报、地市推荐、专家评审、评审领导小组复核等工作程序,初步确定2025年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验区10个、项目校118所、实验校174所。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电话:020-37627010,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
1.2025年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示范区、示范校名单
2.2025年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验区、项目校名单
3.2025年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验校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