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成立第二届广东省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粤教基函〔2024〕30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民生事务局,各有关普通高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国家和省“十四五”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质量提升工作指导,全面提高我省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质量,省教育厅决定在第一届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基础上优化调整,成立第二届广东省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广东省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指导委员会是广东省教育厅直接领导的专家组织,受教育厅委托开展工作,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由省教育研究院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单位,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和专家队伍建设。
(一)学前教育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任务是提供学前教育保教改革决策咨询,开展幼儿园科学保教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研究、指导开发幼儿园推行使用的课程类教学资源,指导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实践,以及承担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特殊教育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任务是提供特殊教育教学改革决策咨询,开展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和普通学校融合教育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研究指导特殊教育国家、地方、校本三类课程的实施,指导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融合教育工作实践,以及承担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内部设置
(一)学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二届学前教育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单位1个,副主任委员单位11个,副秘书长单位9个;常务副主任委员单位具体对接负责人1人,秘书长1人,顾问13人,委员104人。第二届学前教育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秘书处设在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由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做好日常工作,协助推动学前教育指导委员会专家管理、项目跟进、沟通协调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特殊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二届特殊教育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单位1个,副主任委员单位7个,副秘书长单位13个;秘书长1人,顾问9人,委员52人。第二届特殊教育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秘书处设在广东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由资源中心管理单位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做好日常工作,推动特殊教育指导委员会专家管理、项目跟进、沟通协调等工作顺利开展。
三、任职期限
第二届广东省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及单位任期四年。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单位推进工作和人员状况,省教育厅将适时对指导委员会委员进行增补和调整。
附件:
1.第二届广东省学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2.第二届广东省特殊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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