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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征集公告

时间:2024-07-10 10:33:12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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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的广东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以下简称省大运会)将由暨南大学承办,并于2025年5月至6月在广州举办。省大运会是我省每三年一届的大学生体育盛会,为做好省大运会的筹备工作,决定公开征集广东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会徽、会歌、吉祥物设计方案。现将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征作品创作原则

  (一)应征作品的形式、体裁应符合“应征作品设计与创作要求”(见下)。

  (二)应征作品要充分体现“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的奥林匹克精神和“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全民参与特色。

  (三)应征作品能充分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学生运动会宗旨,彰显体育活力、青春风采和广东特色。

  (四)应征作品要体现岭南独特文化魅力和精神风貌,能充分体现时代特征、学校体育特色,实现思想性、艺术性、欣赏性、时代性、传播性的完美统一。

  二、应征作品设计与创作要求

  (一)会徽创作要求

  1.会徽采用平面设计(不超过4色),创意独特,图案简明,寓意贴切,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

  2.设计应充分体现省大运会的特点和主题,包含“广东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2025”“大学生”等要素,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体育韵味。

  3.适合在多种载体、场景和环境中使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二)会歌创作要求

  会歌应具有鲜明的广东省大运会的象征性韵律和体育运动特点,歌词应简洁凝练、篇幅适中、语言优美、朗朗上口、健康活泼、富有感染力,歌曲应有鲜明的象征性韵律和体育运动特点,节奏感强、大气轻快、易于普及,可应用在开、闭幕式文体表演及颁奖仪式上。单独创作歌词以word格式提交,歌曲或词曲需提交五线谱、简谱及录制小样CD。

  (三)吉祥物创作要求

  1.造型美观大方、新颖简洁,具有活泼可爱、吉祥欢乐的艺术魅力,可以拟人化的形式表现,单个或多个均可,需配有名称及简单释义。

  2.适合以不同的规格和材质制作,并在多种载体、场景和环境中使用。

  3.提供彩色稿,最多不超过4色;手绘作品规格为正度8开纸绘制,电脑制作作品提交A3彩色打印稿及JPEG文件(300dpi)各1份。

  三、征集范围

  社会各界凡关心支持学校体育事业、热爱体育运动的单位、机构和个人,均可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加征集活动。

  四、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提交作品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作品登记表和《著作权确认书》原件(附件1、2)。应征者为个人的,需同时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征者以单位名义提交作品的,需提交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1份。

  (二)应征会徽和吉祥物的作者需提交设计作品一式两份,作品应为彩色稿(一般不超过四色),手绘作品规格为正度8开纸绘制,电脑制作作品提交A3彩色打印稿及JPEG文件(300dpi),并附作品创意说明1份。

  (三)应征会歌的作者,单独创作歌词以word格式提交作品1份,创作歌曲或词曲需提交五线谱、简谱及录制小样CD1份,并附作品说明1份。

  (四)可选择会徽、会歌、吉祥物中任一项或几项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五)应征作品原件、作品登记表、《著作权确认书》及应征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等材料邮寄至筹委会办公室;同时将会徽、会歌、吉祥物作品的电子版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创作声明

  (一)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二)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投稿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三)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历届各类运动会及以往体育赛事的会徽、会歌、吉祥物。

  (四)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或其它专有权利,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等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

  (六)应征者向筹委会提交作品的行为,视为同意接受本征集公告的全部内容。

  六、评选方式

  (一)筹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盲评,并对入围作品和使用作品进行网络公示。

  (二)应征作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1.提交的作品不符合本届省大运会设计主题、设计内容、创作要求和格式。

  2.图案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3.规定不能标识的文件上有可辨认设计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

  4.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组鉴定属于抄袭。

  5.逾期送达。

  七、奖励办法

  (一)本届省大运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征集活动设置使用作品各1名和入围作品各4名。经评审确定为入围作品的,其创作单位或个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及证书1份。经评审确定为使用作品的,其创作单位或个人将获奖金人民币5000元及证书1份。如征集作品经评审未达到相关要求,奖项可空缺。

  (二)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获奖单位领奖时须提供奖励金额的正式发票,个人获奖的实际奖励金额为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

  八、应征作品的权属

  (一)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文件概不退还,自留底稿。

  (二)应征者提交的作品,为接受“筹(组)委会”委托创作的作品,应保证作品的原创性,无著作权争议。作品入围及获奖后,其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修改权、发表权、复制权、展览权、信息网络转播权、汇编权等署名权以外的所有权利)归广东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筹(组)委会独家所有。

  (三)筹(组)委会对著作权已归其所有的入围及获奖作品有权行使著作权的所有权利。作者对入围及获奖作品除了享有署名权外,不再拥有其他一切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权使用、发表或发布、修改等,也无权再授予其他组织或个人使用、发布或者发表。

  九、征集活动时间和截止日期

  应征作品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送达或邮寄至广东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暨南大学筹备委员会(以邮戳为准),评选结果将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公布。

  十、联系方式

  广东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暨南大学筹备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邵逸夫体育馆学院办公室,联系人:鲁老师,电话:020-85220282;联系邮箱:osdyh2025@jnu.edu.cn。

  附件:

  1.作品登记表

         2.著作权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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