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一是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全省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部署会等,印发学习宣传贯彻通知和工作方案,对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出系统安排,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师生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打造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机关,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三是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召开省教育厅党组会议54次、省委教育工委会议28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9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6次,确保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理论新思想新论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到位,第一时间研究贯彻,第一时间部署落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教育强省建设工作
一是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委厅机关党性锤炼班重要课程。二是全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继续推动大中小学开齐开好思政课程。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进中小学课程。三是推动高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课题研究。组织开展2023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设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共立项61项。四是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起草加快教育强省建设的意见,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广东落到实处、结出硕果。
(三)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谋划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委厅领导率先垂范,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带头学习、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研究审议厅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统筹谋划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教。2023年,厅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精神,审定《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论坛筹备工作方案》,审议并印发《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举办第27期全省高校领导干部暑期读书班,组织全省高校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内容。坚持委厅领导“述法”全覆盖,将法治学习、依法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四)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重点,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相关要求
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制定省教育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全厅落实执行,细化举措,确保落实落地。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相关任务:一是加强高校法学领域科研平台建设,积极组织相关高校围绕基础理论和学术前沿问题开展学术研究。二是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作为教育系统主题教育高等教育创新工程专题中的厅长牵头专项,进行专题调研和开展专项培养。举办“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论坛”,完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培养。三是在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中,设置重点领域储才专项计划用于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支持高校逐步扩大国际法学博硕士培养规模。四是组织本科高校申报涉外法治协同培养创新基地项目,开展省首批“专家学者类”涉外法治人才推荐工作。支持涉外法学相关专业师生参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五是坚持协同育人,构建以学校为主体,多方参与开展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机制,印发《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建立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示范培训。
(五)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行政
一是完善教育立法体系,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积极推进2023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广东省民办教育条例》)的修法进程。年度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均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办理程序。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及涉及行政复议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进一步厘清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编印《教育政策文件选编(2022)》供全省教育系统使用。制定并向省委报备党内规范性文件9件,新增2所基层党组织规范性文件备案试点高校,审查7所试点高校党委报备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共30件。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修订《广东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流程、理顺内部职责分工、扩大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力度。发布《2022年广东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规范化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明确报送范围时限及公示期限等关键要素。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34例,到期办结率100%,发布“双公示”信息12360条。
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省教育厅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业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四是持续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纵深发展。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研制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合作示范区实施方案,推动部省共同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深化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研究生联合培养改革,引导省内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接企业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
五是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落实《省教育厅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厅政策法规处以集体名义发挥内部法律顾问作用,并聘请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担任委厅常年法律顾问。本年度新申请委厅公职律师1名,注销1名,现委厅公职律师5名。日常强化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审批和重大规划出台前的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对180余份各类政策性文件、重大合同协议等进行实质性审查,开展法律顾问定期驻场咨询96场。依法办理行政应诉12件,行政复议4件,按期答辩率100%,审结案件胜诉率100%,行政复议被维持率100%。办理检察监督案件3件,按期答复率100%,被支持率100%。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办理司法建议书2件,均依法按期答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每季度总结开展“法情通报”,向委厅各处室(单位)发出涉法事务通报、专项法务解读和风险预警,有效提高依法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
六是以青少年为重点,多形式推进教育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以宪法为重点的多内容多形式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省1518多万学生参加全国“宪法卫士”在线学习宪法活动,参与人数和参与率均位居全国前列。广东省代表队在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优秀成绩。加强在粤港澳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港澳学生对宪法、基本法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正确法律认知和全面理解。邀请港澳学生参加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各地各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各地各高校申报2022-2023年度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案例,其中4个案例获评优秀普法工作项目,我厅获优秀组织奖。
七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厅内及地级市教育局行政执法案卷近200份,以一案一评查报告的方式,反馈2022年度案卷评查报告,指出存在问题,指明改进方向,指导全省教育系统提高行政执法能力。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已启动,正在有序进行中。强化委厅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为全厅行政执法人员换领国家行政执法证,年度新增办理行政执法证8人,注销5人。
八是加强校外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加大教育培训监管执法力度,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2023年以来全省累计出动超过11万人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超过10万家次。全省教育系统累计通报曝光违法违规问题57起,发出督办函、通报、整改通知218份,有效震慑违规培训行为。我省校外培训执法工作得到教育部认可,并在全国现场交流会上作经验介绍。
九是做好信访维稳研判,依法有效化解教育矛盾纠纷。着力排查全省教育系统突出信访矛盾,做好重要敏感期的信访保障工作,2023年信访总量为23968件。充分利用信访大数据加强信访情报收集研判和预警。按时按质完成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交办的第三批重复信访积案、涉教育领域重点信访事项类案化解工作。解决涉疫信访问题、治理重复信访、化解教育领域突出信访问题等方面成效明显。2023年2月,我厅被确定为2022年全省信访工作考核优秀等次;3月,被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国家信访局授予“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优秀集体”。
十是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把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一并统筹谋划和实施推进。切实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办理责任,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专门抓,厅办公室协调督办,业务处室具体承办,经办人全程跟踪的办理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沟通协商,加强办理工作的互动性,圆满完成我厅承办的全国(43件)、全省(343件)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做到百分百答复,百分百沟通,百分百满意。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需不断提高。二是教育法规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健全。在不断制定并推动完善广东省教育法规政策的基础上,某些领域仍存在制度供给不足,特别是在新兴领域和复杂问题上,相关制度还不能完全满足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强省建设的需要,需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制定符合现实需要和具有前瞻性的政策规定。三是普法宣传教育效果有待强化,特别是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多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下一步,我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教育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全面推进教育强省建设。
(一)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扎实推进实施“八大工程”,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实施立德树人铸魂工程,实现思想引领新提升;实施基础教育提质工程,构建优质均衡新生态;实施职业教育培优工程,服务制造业当家新赛道;实施高等教育创新工程,争抢战略制胜新领域;实施教育改革攻坚工程,塑造创新发展新动能;实施教育对外开放工程,开辟交流合作新格局;实施“新强师工程”,提升躬耕教坛新境界;实施教育安全守护工程,营造潜心育人新环境。
(二)进一步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广东省民办教育条例》等地方立法项目,谋划研究广东省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1+3”配套文件《广东省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广东省现有民办高校补偿和奖励办法》《广东省民办学校财务清算办法》《广东省民办学校退出办法》及《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监管办法》等政策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推动学校依法治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的针对性,按照学龄分层分类推进,落实省教育系统“八五”规划,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宪法教育为核心,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强化高校章程实施与监督,保障章程在高校管理和办学实践中真正发挥作用,以法治工作测评助推高校内部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