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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派驻监督 压实主体责任

时间:2020-11-05 17:22:56 资料来源:党风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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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是今年4月中办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九条明确的内容。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派驻机构监督和支持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题中应有之义。为此,广东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及各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和支持学校党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坚守政治定位不动摇

  派驻机构必须坚守政治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政治担当,突出政治监督,监督和支持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谈及政治监督,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在深化政治监督上下功夫,要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点,推动形成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省级教育系统率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为抓手,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细落实。如组织联系监督单位开展整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专项工作,形成调研报告52份,梳理问题清单5类。

  “针对某高校领导随意决策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我组要求该校党委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高度去认识和整改。”据了解,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在督促整改方面始终坚持政治思维,做到眼睛亮、嗅觉灵、见事早,捕捉“小事小节”看政治,以小见大促整改。

  此外,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还全力协助省教育厅党组开展系统巡察工作,目前已完成6轮对12家厅直属单位的常规巡察,发现问题202项,督促完善规章制度113项。通过反馈督办、约谈提醒、以查促改、“回头看”等方式有力推动有关直属单位党组织切实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有效发挥了巡察监督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作用。

  监督具体有力度

  “在省教育厅安保处原处长陈某案中,涉案单位向省教育厅提起行政诉讼,我组查清陈某利用职务便利与涉案单位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后,以铁的事实让该涉案单位心服口服,最终该涉案单位主动申请撤诉。”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了解,该组立足职责定位,为厅机关正常开展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排忧解难。近5年来,该组对驻在监督单位干部立案60人,涵盖厅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18个,直属中职学校5所;向省纪委监委移送省管厅级干部问题线索19条。

  “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有利于整饬机关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说。

  为履行好监督责任,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还注重将监督“关口”前移,督促指导高校开展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工作。近一年,该组联系监督的51所高校对党员干部谈话提醒10320人次,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抓早抓小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克服‘两张皮’的问题,推动学院发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以下简称广外)纪委同样将约谈作为履行好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

  据悉, 2019年11月以来,广外纪委主要负责人带队深入33个基层党组织检查督导,逐一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66名基层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管党治党意识欠缺、“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不留情面地提出批评意见,督促各基层单位把党建抓在手上,把责任扛在肩上。同时,根据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述责述廉评议考核、学校中层领导班子换届试用期满考察情况,推动学校党委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民意测评过程中群众评价较低的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和岗位调整。

  履责到位不越位

  要履行好协助职责,就绝不能置身事外、袖手旁观、当甩手掌柜。要增强协作配合意识,积极主动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针对信访反映“某专职司机在疫情期间公车私用,而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处理有失公允”问题,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压实驻在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机关纪委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针对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民办高校从事党建工作的领导干部违规取酬”问题,积极推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出台《机关选派干部担任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工作经费指导标准》……

  党的十九大以来,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既履行监督责任,又积极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为健全压实主体责任的联系机制,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协助厅党组出台《关于主动接受中共广东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并主动定期与厅党组书记沟通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情况、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时通报在办案件的查办情况、案情特征及处理结果等。

  “我们感到,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上,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目标一致,都要落实党中央部署,强化监督、正风肃纪,建设良好政治生态。”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说。为此,该组与厅机关党办(纪委)、审计室、人事处、组织处、干部处等形成了良性互动,压实有关业务部门及直属单位的主体责任,实施委托谈话33件。例如,该组收到某地市纪委监委转来关于13位专家收受“红包”礼金问题线索,考虑到时间久远、数额不大,为教育挽救干部,委托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对13位专家谈心谈话。有11位干部主动承认了违纪事实,上交违纪款,并诚心悔过、积极整改。同时,贯通厅机关党办(纪委)、审计室等内部监督力量,指导立案1件、诫勉处理1件,相关线索核查介入专项审计1件。

  除此之外,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还指导职能处室建章立制。例如,针对2017年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截留单位收入以“稿酬”名义滥发补贴、私设“小金库”等严重违纪问题,指导省教育研究院建立健全稿酬分配奖励机制,提出修改意见10余条;针对广东教学仪器厂刘耀钟等人系列腐败案,指导装备中心积极发挥监管职能,督促涉案单位落实司法建议书有关建议,建立系列内控机制,完善10余项制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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