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省教育厅网上在线接访开始!今天和大家互动交流的是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邢锋,在接下来的1个小时里将与广大网友就思想教育、校园安全、高水平大学建设、科研管理、研究生及高校组织干部工作、教育教学研究等问题进行同步交流互动。[2017-07-03 11:00:52]
邢锋: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邢锋,很高兴通过“教育厅网上信访大厅”与大家互动交流。今天,跟我一同在线接访的还有省教育厅相关部门的同事,我们将认真听取大家对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希望广大网友畅所欲言。对大家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梳理,积极采纳;对信访诉求,我们将按《信访条例》予以处理。[2017-07-03 11:01:13]
邢锋:[2]芒果很忙,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大学毕业证对广大学子来说非常重要,各高校为了保证毕业证领取安全,都制定了相应的具体规定。请你与学校和辅导员多联系沟通,按照学校规定,尽快领取到毕业证。[2017-07-03 11:19:54]
邢锋:[3]中山大学家长,您好!感谢您的提问。请拨打我厅信访部门的电话:020-37627943。[2017-07-03 11:05:46]
邢锋:[5]19991221,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学生社团评选由团省委、省学联组织开展,请您与上述单位或学校团委联系了解。[2017-07-03 11:22:33]
邢锋:[1]研壮士,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广东“十三五”期间,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将着重在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两个方面下功夫。首先在服务需求方面,一是紧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布局。二是进一步改善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保持我省研究生教育规模的合理增长的同时,不断优化研究生类型结构。三是根据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加强研究生培养联合培养。进一步创新机制,在佛山、中山、东莞等珠江三角洲地区搭建政府、高校、企业合作平台,同时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职业导向,健全分类评价体系,促进专业学位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的有机衔接。其次在提升质量方面,一是敦促学校完善内部质量体系。强化培养单位质量保障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推动学校在各个环节加强质量管理。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强化质量监督。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和大数据,以科学有效的监测数据及时全面反映研究生培养质量。三是探索建立多元分离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价,逐步将质量监督的重心由政府监督为主调整为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并重。与此同时,我们还将“扩大国际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与国际一流大学的交流与合作,尤其是加强与港澳地区高校的交流与合作,按照“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原则,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国(境)外交流与合作。[2017-07-03 11:26:21]
邢锋:[4]贺鹏,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我们积极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国家和省的“优课”活动,有关部级学科德育部级精品课程是否可以作为广州市名师评选条件之一,建议您向广州市教育、人社等部门咨询。[2017-07-03 11:29:47]
邢锋:[7]中山大学家长,您好!感谢您的提问。现在信访室工作人员都在接访现场,请您先通过省教育厅网上信访大厅(http://xf.gdedu.gov.cn)向我们反映。[2017-07-03 11:36:13]
邢锋:[6]双学位学子,您好!感谢您的提问。 1、教育部现行的普通高等教育学位政策中没有关于“双学位”的提法或相关文件,在教育部的公开文件中,提到“双学位”往往是指与国外大学联合办学的双学位。国内有部分高校将“辅修专业学位”通俗地称为“双学位”。 2、去年年初,我省下发《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通知》,在现行的学位政策框架下,对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中的学士学位管理职责、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工作程序、以及授予工作的监督检查、学位信息管理工作的要求作了明确。该通知中没有“双学位”概念,《通知》关于“辅修专业学位”的表述如下:“普通本科学生在完成本专业学业期间辅修其他专业,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前提下,达到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 3、我国实行学位授权审核制度,高等学校依据国家的学位政策以及本校的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及实施细则,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对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授予学位并颁发相应的证书。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从拓展知识、提升能力角度出发,进行辅修专业的学习是值得鼓励的。在进行辅修专业学习时,如果希望获得辅修专业学位,建议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主修专业修业期间完成辅修专业学习,二是获得主修专业学位是前提条件,三是所修业的辅修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四是学校的其他相关规定。 [2017-07-03 11:41:24]
邢锋:[8]卢文燕,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对于此类事件,各级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去年以来,从国家到地方连续部署开展了预防校园欺凌和未成年人伤害的专项整治行动。对于这些伤害其他学生的学生,教育部门和学校会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校规校纪的给予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等司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协调公安等司法部门依法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保障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2017-07-03 11:44:24]
邢锋:[10]黎炳如,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有关部门已组织教研人员对您围绕教材有关内容提出的疑问进行了研究,也正式向您寄送了答复函件。如果您未接到回函,请把您的具体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报给我们,工作人员将立即再次寄送给您。[2017-07-03 12:06:01]
邢锋:[9]IQ博士,您好!感谢您的提问。 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将研究生培养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简章须明确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具体请查询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简章。[2017-07-03 12:10:42]
工作人员: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接访就到这里。[2017-07-03 12:11:39]
邢锋:刚才,各位网友对省教育厅工作和我省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感谢大家的积极参与。对于网友反映的诉求和问题,我们将逐一核实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大家。如果网友还有其他问题,请在本次接访结束后向各地教育局信访部门反映。现公布各地教育局信访部门电话如下:[2017-07-03 12:11:53]
邢锋:广州市教育局:020-12345 深圳市教育局:0755-82661331珠海市教育局:0756-12345 汕头市教育局:0754-88853429佛山市教育局:0757-12345 韶关市教育局:0751- 8634415河源市教育局:0762-3389064 梅州市教育局:0753-2180802惠州市教育局:0752-2691522 汕尾市教育局:0660-3390668东莞市教育局:0769-23126198 中山市教育局:0760-89989217江门市教育局:0750-3503924 阳江市教育局:0662--3333980湛江市教育局:0759-3214285 茂名市教育局:0668-2278004肇庆市教育局:0758-2824958 清远市教育局:0763-3366349潮州市教育局:0768-2805013 揭阳市教育局:0663-8724425云浮市教育局:0766-8817100 顺德区教育局:0757-22830213[2017-07-03 12:12:20]
邢锋:明天上午10时,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超华将就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对口支援等问题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欢迎大家继续积极参与讨论交流,再次感谢各位网友对广东省教育厅工作的支持,谢谢大家![2017-07-03 12:12:44]
邢锋回复:[1]研壮士,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广东“十三五”期间,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将着重在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两个方面下功夫。首先在服务需求方面,一是紧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布局。二是进一步改善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保持我省研究生教育规模的合理增长的同时,不断优化研究生类型结构。三是根据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加强研究生培养联合培养。进一步创新机制,在佛山、中山、东莞等珠江三角洲地区搭建政府、高校、企业合作平台,同时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职业导向,健全分类评价体系,促进专业学位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的有机衔接。其次在提升质量方面,一是敦促学校完善内部质量体系。强化培养单位质量保障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推动学校在各个环节加强质量管理。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强化质量监督。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和大数据,以科学有效的监测数据及时全面反映研究生培养质量。三是探索建立多元分离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价,逐步将质量监督的重心由政府监督为主调整为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并重。与此同时,我们还将“扩大国际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与国际一流大学的交流与合作,尤其是加强与港澳地区高校的交流与合作,按照“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原则,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国(境)外交流与合作。
[2]芒果很忙:您好,我委托了同学帮忙代领毕业证,广东理工学院辅导员压着不肯,要求本人亲自领取,已经多次联系辅导员得到的结果就是不行二字,想请问,大学毕业证一定要本人亲自领取吗?怎么样解决这个问题?希望教育厅的各位领导可以帮忙。[2017-07-03 11:02:24]
邢锋回复:[2]芒果很忙,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大学毕业证对广大学子来说非常重要,各高校为了保证毕业证领取安全,都制定了相应的具体规定。请你与学校和辅导员多联系沟通,按照学校规定,尽快领取到毕业证。
[3]中山大学家长:邢峰厅长: 您好!我是中山大学学生家长,我因为孩子的事情想向教育厅信访,请问哪个部门受理?联系电话是多少?找何人联系?给您添麻烦了,谢谢![2017-07-03 11:02:44]
邢锋回复:[3]中山大学家长,您好!感谢您的提问。请拨打我厅信访部门的电话:020-37627943。
[4]贺鹏:邢锋副厅长您好,我市广州市一名初中历史教师,我想咨询问一下关于部级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在职称评审方面如何对待的问题。教育部原基础教育一司在2015年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 (教基一司函〔2015〕67号),广东省教育厅对此比赛文件进行转发 (粤教思办函【2015】51号),中央电教馆于2016年12月14日公布了部级德育精品课程评审结果 (教电馆【2016】211号),原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解释,中央电教馆代表教育部颁发获奖证书。据悉“一师一优”广东省2015-2016方案 (粤教规函【2016】155号)规定:获得部级优课算省级公开课;广州市教育局2016-2017年度文件 (穗教科【2017】25号文件规定:教师有部级“优课”,将作为入选广州市名教师的优先条件之一。所以我想问一下获得部级学科德育部级精品课程在职称评审方面是如何对待,是否可以和“一师一优”部级优课享受同等待遇即算省级德育公开课1次,可以作为入选广州市名师优先条件之一,谢谢![2017-07-03 11:04:43]
邢锋回复:[4]贺鹏,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我们积极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国家和省的“优课”活动,有关部级学科德育部级精品课程是否可以作为广州市名师评选条件之一,建议您向广州市教育、人社等部门咨询。
[5]19991221:你好!请问一下十佳社团评选是什么时候,或者是2017年会有学校社团活动吗[2017-07-03 11:13:26]
邢锋回复:[5]19991221,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学生社团评选由团省委、省学联组织开展,请您与上述单位或学校团委联系了解。
[6]双学位学子:刑厅长您好:请问一下咱们广东省修某些高校的双学位咱们教育厅承认吗?还是只是学校自己承认?国家学历认定会认这门学历么?[2017-07-03 11:19:36]
邢锋回复:[6]双学位学子,您好!感谢您的提问。 1、教育部现行的普通高等教育学位政策中没有关于“双学位”的提法或相关文件,在教育部的公开文件中,提到“双学位”往往是指与国外大学联合办学的双学位。国内有部分高校将“辅修专业学位”通俗地称为“双学位”。 2、去年年初,我省下发《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通知》,在现行的学位政策框架下,对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中的学士学位管理职责、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工作程序、以及授予工作的监督检查、学位信息管理工作的要求作了明确。该通知中没有“双学位”概念,《通知》关于“辅修专业学位”的表述如下:“普通本科学生在完成本专业学业期间辅修其他专业,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前提下,达到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 3、我国实行学位授权审核制度,高等学校依据国家的学位政策以及本校的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及实施细则,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对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授予学位并颁发相应的证书。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从拓展知识、提升能力角度出发,进行辅修专业的学习是值得鼓励的。在进行辅修专业学习时,如果希望获得辅修专业学位,建议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主修专业修业期间完成辅修专业学习,二是获得主修专业学位是前提条件,三是所修业的辅修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四是学校的其他相关规定。
[7]中山大学家长:谢谢邢峰厅长。能再给我一个电话号码吗?此号码我拔了,没人接听呀。[2017-07-03 11:31:13]
邢锋回复:[7]中山大学家长,您好!感谢您的提问。现在信访室工作人员都在接访现场,请您先通过省教育厅网上信访大厅(http://xf.gdedu.gov.cn)向我们反映。
[8]卢文燕:学生在校多次被多位学生从语言到肢体的伤害,家长也找过了学校处理,老师对被害学的不关心,对打学生者的处罚大轻。变成了保护未成年违法。希望教育部门重视。谢谢 [2017-07-03 11:33:02]
邢锋回复:[8]卢文燕,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对于此类事件,各级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去年以来,从国家到地方连续部署开展了预防校园欺凌和未成年人伤害的专项整治行动。对于这些伤害其他学生的学生,教育部门和学校会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校规校纪的给予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等司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协调公安等司法部门依法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保障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9]IQ博士:邢厅长您好:我想在职读博,请问咱们广东省现在有哪些高校通过哪些渠道可以入读么?是否只能通过委培呢?还是有类似于在职研究生MPB的读博渠道?[2017-07-03 11:57:01]
邢锋回复:[9]IQ博士,您好!感谢您的提问。 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将研究生培养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简章须明确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具体请查询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简章。
[10]黎炳如:邢书记您好!我是海丰县实验中学的黎炳如老师。我对我们使用的初中物理教材(省厅教材研究室的老师参与编写)提出了二十多处错误的内容,并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得到教材主编颁发的对教材的特别贡献奖。现我又发现几十处错误的内容。恳求邢书记能安排专家组对我提出的内容给予审定,如果我说得有道理。恳求教研院(主管单位)颁发一张表扬奖给我(下属)。谢谢![2017-07-03 12:04:53]
邢锋回复:[10]黎炳如,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有关部门已组织教研人员对您围绕教材有关内容提出的疑问进行了研究,也正式向您寄送了答复函件。如果您未接到回函,请把您的具体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报给我们,工作人员将立即再次寄送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