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省教育厅领导网上在线接访即将开始!和大家交流互动的领导是省教育纪工委书记、监察专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赵康。[2014-05-16 09:58:00]
赵康: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赵康。今天,很高兴通过“广东省教育厅网上信访大厅”与大家互动交流,倾听广大网友的诉求和建议。[2014-05-16 09:58:40]
赵康:今天,跟我一同在线接访的有基财处、监察室、审计室、机关党办、督导室、纪工委办等部门的同事,这次接访主题是“教育收费与党风廉政建设”,希望广大网友畅所欲言。对大家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省教育厅将认真分析和梳理,并在今后工作中予以采纳,同时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大家。[2014-05-16 09:59:20]
赵康:[2]学生家长: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我们将迅速组织调查,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2014-05-16 10:03:36]
赵康:[4]张光军:您好!感谢您的提问。请您将问题阐述的更清楚一些,是全部费用还是部分的费用没有退还,以便我们更好的回答。[2014-05-16 10:11:05]
赵康:[3]大学生: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七条“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根据我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民办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20号)规定,我省境内民办高校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住宿费两项,民办高校学费由学校自主制定,实行备案制度,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2014-05-16 10:13:19]
赵康:[7]张光军:您好!感谢您的提问。请告知您小孩的姓名、年级和专业,以便我们向学校了解情况,核查后处理。[2014-05-16 10:22:33]
赵康:[8]张衎:您好!感谢您的提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关于省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的问题,请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咨询。[2014-05-16 10:31:45]
赵康:[11]潮州老师: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按现行政策,您的问题主要靠用人单位统筹解决,受岗位设置等多种因素限制,可能单位暂时难以解决。因为,我省目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评聘分开,根据《关于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评聘分开的原则意见》(粤职改字[1993]2号),通过评审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国家规定工资和其他待遇挂钩。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2014-05-16 10:39:49]
赵康:[10]张光军:您好!对您的问题,我们核实后会给予回复。如仍有问题,请登录广东省教育厅信访大厅(网址:http://xf.gdhed.edu.cn/)反映。[2014-05-16 10:42:44]
赵康:[6]卞腾: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按规定学校应当公开财务信息。《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财教[2009]2号)要求:“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定期公示学校财务收支状况。2012年颁布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第六十四条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第七十条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2014-05-16 10:46:10]
赵康:[9]家长:您好!感谢您的提问。目前,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实施的是一市一策的政策,您所咨询的具体问题请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详询。[2014-05-16 10:49:14]
赵康:[13]在校生: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将商学校和省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核实。[2014-05-16 11:02:16]
工作人员: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赵康书记的在线接访就到这里。刚才,各位网友对省教育厅的工作和我省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感谢大家的积极参与。对于网友反映的诉求和问题,我们将逐一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大家。[2014-05-16 11:03:07]
赵康:感谢广大网民的网上互动! 紧接着,省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景李虎将通过网上接访的形式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谢谢大家![2014-05-16 11:03:09]
景李虎: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景李虎。今天,很高兴通过“广东省教育厅网上信访大厅”与大家互动交流,倾听广大网友的诉求和建议。[2014-05-16 11:08:07]
景李虎:今天,跟我一同在线接访的有思政处、安保处、组织处和就业中心等部门的同事,这次接访主题是“德育与党建,学生工作,学校安全”,希望广大网友畅所欲言。对大家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省教育厅将认真分析和梳理,并在今后工作中予以采纳,同时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大家。[2014-05-16 11:09:06]
景李虎:[5]幼儿园: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民办幼儿园属于民办其他非学历教育机构,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其他非学历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提出,报审批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后由学校公示执行”。[2014-05-16 11:07:59]
景李虎:一线教师,提的问题很好,两个建议也很有针对性。班主任的工作确实很辛苦,许多工作量无法计算,精神压力很大。我也是从小学生过来的,很理解。[2014-05-16 11:14:57]
[2]学生家长:教育厅的领导你们好!我是化州市文楼镇平福小学的学生家长,向你们投诉平福小学的校长董瑞辉,他今个学期,全校自已印盗版的语文、数学、英语资料,叫做活页作业,强逼学生购买,一到六年级每人收10元钱,又叫各班印试题,收学生的钱,各班收每人5元、10元,各班不同。学生交有作业本费给学校的,又加收钱,不合理。这个人很大胆,上学期先头收了一课一练和寒假作业的钱,到学期尾又收一次寒假作业10元。希望你们派人查一查,不让他再这样乱收钱,我们家长很困难的。[2014-05-16 09:59:18]
赵康回复:[2]学生家长: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我们将迅速组织调查,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3]大学生:请问民办大专收取第二次重修费每学分280元这合法吗?[2014-05-16 09:59:37]
赵康回复:[3]大学生: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七条“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根据我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民办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20号)规定,我省境内民办高校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住宿费两项,民办高校学费由学校自主制定,实行备案制度,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4]张光军: 尊敬的教育厅领导: 我是广州市花都区的学生家长,向贵部投诉<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增城市)地址:广州市增城荔城街华商路一号,违反国家政策,违反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颁发的粤价(2007)186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的第二项:学费、住宿费清退的规定的第一子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的,办学单位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之条款。[2014-05-16 10:02:26]
赵康回复:[4]张光军:您好!感谢您的提问。请您将问题阐述的更清楚一些,是全部费用还是部分的费用没有退还,以便我们更好的回答。
[5]幼儿园:您好!我是一名快三岁孩子的妈妈,准备今年九月份入学,看中一所私立幼儿园,过完年时候听说幼儿园准备涨价,二月份交学费的孩子都可以享受三年都按580元每月的学费读完三年而二月份以后交钱的家长都要按每月680元的学费读完三年了,请问幼儿园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我不是缺那点钱,只是觉得孩子都是吃同样的午餐,同样的老师在教,为什么学费会有那么多差异呢?如果该幼儿园行为不合法我又该怎样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正当权益呢?[2014-05-16 10:03:31]
景李虎回复:[5]幼儿园: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民办幼儿园属于民办其他非学历教育机构,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其他非学历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提出,报审批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后由学校公示执行”。
[6]卞腾:向书记请教下,本校(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大黄中学)已经几年没有对学校账务公开了,许多老师都说学校是校长和会计2人的,我不太明白,这是不是腐败问题?请书记指点,谢谢![2014-05-16 10:15:49]
赵康回复:[6]卞腾: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按规定学校应当公开财务信息。《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财教[2009]2号)要求:“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定期公示学校财务收支状况。2012年颁布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第六十四条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第七十条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7]张光军:一开始是一点费用都没有退,经过艰辛的沟通之后,同意退一部分学费,但是按照自动退学性质处理的,而我们是应征入伍的性质,这与政府的文件不符,请厅长支持老百姓的诉求,谢谢![2014-05-16 10:16:02]
赵康回复:[7]张光军:您好!感谢您的提问。请告知您小孩的姓名、年级和专业,以便我们向学校了解情况,核查后处理。
[8]张衎:领导你好:深圳市为什么对外省市的职称还要再次认定?这样做的道理是什么?我在内地评的中级,到这里不被认可,要再次评中级。本来我的条件可以评高级的,结果被这个卡了。这样直接使我的收入减少很多,请领导给出指导性看法。谢谢![2014-05-16 10:28:01]
赵康回复:[8]张衎:您好!感谢您的提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关于省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的问题,请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咨询。
[9]家长:尊敬的教育局工作人员.你们好.我是一位在广州打工的外来工.户口在江门.同是广东省.在广州己经买房.但入不了广州户口.现在小孩子上小学要交赞助费.今年5万.小孩子两年后需要读小学了.到时候可能不止五万了.我们只是打工.5万对我们要生活要小孩子读书.要供楼的打工的普通工人来说.真的太吃力了.如果给不起这个费用.小孩子要回老家读.老家只有老人在.又不会教育.就变成留守儿童了.这样对孩子对父母对老人都不是好事.我们一家人都很烦恼.为什么同是广东户口.还要给赞助费.为什么不能一事同仁?这是很多家庭的心事.希望教育局能重视.取消中小学赞助费.最起码是广东省户口的取消.我觉得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小孩子读书也是为了将来给祖国贡献.为什么要让他们读书这么重要和基本的问题都这么艰难.孩子在父母身边长大是最好的.很多外来工都面临这个问题.希望你们教育局领导能给予帮助.谢谢! 祝身体健康.一切安好![2014-05-16 10:29:37]
赵康回复:感谢广大网民的网上互动! 紧接着,省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景李虎将通过网上接访的形式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谢谢大家!
[10]张光军:任俊豪,男,是2011级,文学系,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本科生,学号是411170159,已在华商学院缴费注册。更详细的信息和佐证文件我传递到教育厅网上办事大厅,谢谢厅长,希望我们老百姓诉求得到政府的支持![2014-05-16 10:29:51]
赵康回复:[10]张光军:您好!对您的问题,我们核实后会给予回复。如仍有问题,请登录广东省教育厅信访大厅(网址:http://xf.gdhed.edu.cn/)反映。
[11]潮州老师:我2011年评过中学一级,可是直到2014年仍旧未聘用为中一教师。与我同样情况的老师非常多。我们很无奈。[2014-05-16 10:32:53]
赵康回复:[11]潮州老师: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按现行政策,您的问题主要靠用人单位统筹解决,受岗位设置等多种因素限制,可能单位暂时难以解决。因为,我省目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评聘分开,根据《关于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评聘分开的原则意见》(粤职改字[1993]2号),通过评审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国家规定工资和其他待遇挂钩。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
[12]外来工:白云区向阳小学,立志小学搬迁,请问有考虑到附近上千外来工子女如何上学的问题吗?公办学校赞助费超高!私立学费高有些还要加几万赞助!唉!!!...[2014-05-16 10:34:10]
[13]在校生:大学重修费用在国家看来并没有给硬性规定的必要,首先是各个大学的门课学分制不同,不好归类,可能还有个潜在因素是重修的学生大多学习差态度差,需要吸收经验教训端正学习态度。这也是为我们大学生着想。可是如今广东财经大学利用这个漏洞给很多同学造成很大困扰,一学分500元的高价是否合理?试想,重修率最高的一般是计算机、高数、马克思之类的科目。而这些科目因其重要性都有4~5的学分,那么也就是说重修一门课的费用在2000元以上!这相当于一个普通学生2个月的生活费!对,也许可以说这是拿钱买教训,是差生应得的。但是这挂科率是有玄机的!学校为了保证一定的重修人数,会在补考的试卷适当增加难度(比如计算机有很多套试题,随机试题中分很难和简单)。那么这个时候学校的高价重修费是否算是取利的一种手段?而这也害惨了被坑害的学子。据本人调查广东各大高校均未有如此之高的学费,一般在一学分100元以下,大多数未设有重修费用。大学是给我们良好教育的地方,不是想法子捞钱的醋缸。希望教育局能解决这个问题。广财学子将不甚感激。愿更加努力踏实的学习来回报社会。扬正气![2014-05-16 10:38:39]
赵康回复:[13]在校生: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将商学校和省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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