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省教育厅网上在线接访开始!今天和大家互动交流的是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巡视员赵康同志,在接下来的1个小时里将与广大网友就教育政策法规、机关党组织建设等问题进行同步交流互动。[2018-07-24 10:00:08]
赵康: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赵康,很高兴通过“教育厅网上信访大厅”与大家互动交流。今天,跟我一同在线接访的还有省教育厅相关部门的同事,我们将认真听取大家对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希望广大网友畅所欲言。对大家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梳理,积极采纳;对信访诉求,我们将按《信访条例》予以处理。[2018-07-24 10:02:33]
赵康:[1]hp,您好!感谢您的提问。今年6月,广东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省民政厅 、省工商局等部门印发了《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明确了培训机构行政负责人(校长)应具备的五个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二)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能胜任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三)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教育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五年以上教育从业经历;(四)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职业技能类民办培训机构的行政负责人还应当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五)年龄一般应在七十周岁以下。[2018-07-24 10:08:44]
赵康:[3]??,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我厅政策法规处的职能如下: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有关工作。[2018-07-24 10:08:55]
赵康:[4]黄,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好的教师队伍,是民办学校长远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提高办学质量、打造品牌的关键。今年4月,省人民政府印发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五种方式的扶持性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政府、学校、个人合理分担的社会保障机制;二是支持各地向民办学校教师发放从教津贴,这个主要是适用于非营利性学校;三是鼓励民办学校为教职工建立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四是在教师培训上,做到“三同”: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教师纳入同系列、同要求、同待遇,同时要求学校要在经费和时间上予以保障;五是完善公办与民办学校教师合理流动机制,鼓励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开展帮扶帮教。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也要落实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保障教职工待遇,加大教师队伍建设投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2018-07-24 10:13:38]
赵康:[5]小苗,您好!感谢您的提问。为了加强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今年6月,省教育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了培训机构管理了的“一标准、两办法”(《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营利性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管理要求等,有助于规范我省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也有助于建立民办培训机构管理的长效机制。“两办法”都要求培训机构“应当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进度和时间,不得影响未成年人正常休息。”“民办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培训的,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基于相关学段课程标准组织培训,严禁拔高教学要求,严禁加快教学进度,严禁增加教学难度。”等方面。培训机构的治理,需要政府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也需要社会的共同关心和支持,家长不要被“输在起跑线上”等错误教育观念误导,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氛围。[2018-07-24 10:27:16]
赵康:[2]李生,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办理暂缓就业两年过期后,您不能在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调取,档案已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具体可咨询:020-37626987。[2018-07-24 10:30:51]
赵康:[6]小明,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在《关于做好广东省2018年本科批次院校、高职类“3 证书”院校征集志愿 和网上录取工作的通知》中,有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3 证书”征集志愿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排位,对应分数段统计表,及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综合判断自己的情况。具体请登陆http://www.eeagd.edu.cn/portal/messages/1532207821478.html 查询排名。[2018-07-24 10:33:41]
赵康:[7]红叶,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包括幼儿园),都应当为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按要求缴纳住房公积金,这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如果是没有为教职工购买社保的,可以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2018-07-24 10:44:24]
赵康:[9]小星星,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要求,完成普通高中应有的教学任务,每学年52周中应安排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农忙假在内的假期为11周。根据国家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广东省普通高中校历中每学年一般安排在校时间42周(每学期20-2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和劳动技术2周,寒暑假10周(其中暑假一般7月初开始);学生在校期间的节假日按国家统一要求放假,同时不再专门安排农忙假。特别是每年高考时间提前至6月初,为确保高三学年教学时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我厅在制定校历时,允许高三年级可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学校实际教学安排情况,适当调整开学时间,于8月初开始新学年上课。[2018-07-24 10:50:10]
赵康:[8]水晶,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要求,完成普通高中应有的教学任务,每学年52周中应安排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农忙假在内的假期为11周。根据国家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广东省普通高中校历中每学年一般安排在校时间42周(每学期20-2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和劳动技术2周,寒暑假10周(其中暑假一般7月初开始);学生在校期间的节假日按国家统一要求放假,同时不再专门安排农忙假。特别是每年高考时间提前至6月初,为了确保高三学年教学时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广东省教育厅在制定校历时,允许高三年级可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学校实际教学安排情况,适当调整开学时间,于8月初开始新学年上课。[2018-07-24 10:50:45]
赵康:[10]小明,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根据教育部的规定,高等学校转专业由学校制定具体的办法和程序,由学校批准。为了保障入学的公平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规定,招生文件规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特殊类录取的专业不得转入统招专业。鉴于特殊类录取专业的专业和培养模式的特殊性,能否转入其他特殊类专业由学校制定有关办法并按照规定执行。[2018-07-24 10:57:26]
工作人员: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接访就到这里。[2018-07-24 11:01:33]
赵康:刚才,各位网友对省教育厅工作和我省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感谢大家的积极参与。对于网友反映的诉求和问题,我们将逐一核实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大家。[2018-07-24 11:03:15]
工作人员:明天上午10点,省教育厅副巡视员胡振敏同志将就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管理、教育设备等问题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本周四上午10:00、周五下午15:00,省教育厅还将就高考、基础教育等问题举办在线接访专场。欢迎大家继续积极参与讨论交流,再次感谢各位网友对广东省教育厅工作的支持,谢谢大家![2018-07-24 11:06:03]
赵康回复:[1]hp,您好!感谢您的提问。今年6月,广东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省民政厅 、省工商局等部门印发了《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明确了培训机构行政负责人(校长)应具备的五个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二)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能胜任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三)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教育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五年以上教育从业经历;(四)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职业技能类民办培训机构的行政负责人还应当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五)年龄一般应在七十周岁以下。
[2]李生:你好,我想问问关于办理暂援就业,两年后过期,本人带调档函不能办理档案调档么 [2018-07-24 10:04:09]
工作人员回复:[2]李生,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办理暂缓就业两年过期后,您不能在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调取,档案已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具体可咨询:020-37626987。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接访就到这里。[工作人员:2018-07-24 11:01:33]
[3]??:请问你们政策法规处是管什么的?[2018-07-24 10:05:17]
赵康回复:[3]??,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我厅政策法规处的职能如下: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有关工作。
[4]黄:当前民办教育师资素质良莠不齐,有必要加强交流与培训,让民办学校的教师享受到教育的公平。具体有啥措施?[2018-07-24 10:09:36]
赵康回复:[4]黄,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好的教师队伍,是民办学校长远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提高办学质量、打造品牌的关键。今年4月,省人民政府印发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五种方式的扶持性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政府、学校、个人合理分担的社会保障机制;二是支持各地向民办学校教师发放从教津贴,这个主要是适用于非营利性学校;三是鼓励民办学校为教职工建立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四是在教师培训上,做到“三同”: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教师纳入同系列、同要求、同待遇,同时要求学校要在经费和时间上予以保障;五是完善公办与民办学校教师合理流动机制,鼓励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开展帮扶帮教。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也要落实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保障教职工待遇,加大教师队伍建设投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5]小苗: 领导早上好。现在很多民办培训机构“超前教育”,过度的让孩子学或做与幼儿年龄不相应的事情,也影响了小学的正常教学。一些家长虽然也不愿意报太多的班,但怕输在起跑线上,只能报很各种各样的的班。怎么规范这些民办培训机构,请问有什么具体措施。[2018-07-24 10:12:28]
赵康回复:[5]小苗,您好!感谢您的提问。为了加强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今年6月,省教育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了培训机构管理了的“一标准、两办法”(《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营利性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管理要求等,有助于规范我省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也有助于建立民办培训机构管理的长效机制。“两办法”都要求培训机构“应当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进度和时间,不得影响未成年人正常休息。”“民办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培训的,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基于相关学段课程标准组织培训,严禁拔高教学要求,严禁加快教学进度,严禁增加教学难度。”等方面。培训机构的治理,需要政府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也需要社会的共同关心和支持,家长不要被“输在起跑线上”等错误教育观念误导,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氛围。
[6]小明:请问3+证书征集志愿考生排名能查询吗[2018-07-24 10:16:37]
赵康回复:[6]小明,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在《关于做好广东省2018年本科批次院校、高职类“3 证书”院校征集志愿 和网上录取工作的通知》中,有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3 证书”征集志愿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排位,对应分数段统计表,及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综合判断自己的情况。具体请登陆http://www.eeagd.edu.cn/portal/messages/1532207821478.html 查询排名。
[7]红叶:请问是不是所有的幼儿园老师(包括民办的)幼儿园帮忙买社保,如果是那教育局是否严查在岗老师的社保流水帐[2018-07-24 10:40:10]
赵康回复:[7]红叶,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包括幼儿园),都应当为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按要求缴纳住房公积金,这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如果是没有为教职工购买社保的,可以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8]水晶:暑假是两个月的,但高二学生的暑假的却是一个月,这对高二学生是非常不公平的也与国家倡导的减负背道而驰。不能因为高三要高考就削减暑假时间,这只会加重学生压力根本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所以我强烈希望高二的暑假一样是两个月,高三九月份开学。[2018-07-24 10:43:19]
赵康回复:[8]水晶,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要求,完成普通高中应有的教学任务,每学年52周中应安排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农忙假在内的假期为11周。根据国家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广东省普通高中校历中每学年一般安排在校时间42周(每学期20-2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和劳动技术2周,寒暑假10周(其中暑假一般7月初开始);学生在校期间的节假日按国家统一要求放假,同时不再专门安排农忙假。特别是每年高考时间提前至6月初,为了确保高三学年教学时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广东省教育厅在制定校历时,允许高三年级可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学校实际教学安排情况,适当调整开学时间,于8月初开始新学年上课。
[9]小星星:放暑假是一件非常开心快乐的事情但高二学生却开心不起来心中反而无限愤怒,因为八月份就要开学暑假根本不够一个月。这对所有高二的学生来说是个极其严重的不公平极大的损害学生利益严重影响学生正常生活,全国那多城市(比如上海)高三都是九月份开学凭什么我们这里八月份开学。为维护学生利益切实减轻学生负担,避免出人命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再强烈要求高三九月份开学。人民群众把希望寄托在你们这里希望你们能解决好这个问题。九月份开学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方法不要说其他的来敷衍人民群众[2018-07-24 10:43:19]
赵康回复:[9]小星星,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要求,完成普通高中应有的教学任务,每学年52周中应安排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农忙假在内的假期为11周。根据国家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广东省普通高中校历中每学年一般安排在校时间42周(每学期20-2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和劳动技术2周,寒暑假10周(其中暑假一般7月初开始);学生在校期间的节假日按国家统一要求放假,同时不再专门安排农忙假。特别是每年高考时间提前至6月初,为确保高三学年教学时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我厅在制定校历时,允许高三年级可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学校实际教学安排情况,适当调整开学时间,于8月初开始新学年上课。
[10]小明:《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内容中的第第七条: 七、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转专业: (一)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如定向生、国防生等; (二)特殊录取类型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如免试生、专插本、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第二学士学位等; 那其中按文件说特殊录取类型学生是不可以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是什么意思?是说直接不能转专业,还是说不能转到高考统招专业 那么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可以申请转特殊录取专业? 那如果这个学校专插本招生,有A、B两个专业,那我从插本A转到插本B专业吗,因为这两都是特殊录取类专业[2018-07-24 10:48:28]
赵康回复:[10]小明,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根据教育部的规定,高等学校转专业由学校制定具体的办法和程序,由学校批准。为了保障入学的公平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规定,招生文件规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特殊类录取的专业不得转入统招专业。鉴于特殊类录取专业的专业和培养模式的特殊性,能否转入其他特殊类专业由学校制定有关办法并按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