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省教育厅网上在线接访开始!今天和大家互动交流的是省教育厅主任督学李璧亮,在接下来的1个小时里将与广大网友就教育督导问题进行同步交流互动。[2020-08-04 09:58:42]
李璧亮: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李璧亮,很高兴通过“教育厅网上信访大厅”与大家互动交流。今天,跟我一同在线接访的还有省教育厅相关部门的同事,我们将认真听取大家对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希望广大网友畅所欲言。对大家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梳理,积极采纳;对信访诉求,我们将按《信访条例》予以处理。[2020-08-04 09:59:35]
李璧亮:[1]民众,您好!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各地中小学校外培训发展迅速,各类线上教育产品也如火如荼发展,为广大学生家长提供了教育教学的有益补充。同时,也出现了预付费过多、师资良莠不齐、超纲超前教学等问题。为规范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广东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并将合格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全国“白名单”。请广大学生、家长尽量选择名单以内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免误选违规校外培训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伤害学生身心健康。 一是选择合规机构。查看校外培训是否具备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是否通过教育部门备案。广大学生、家长选择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文化教育类),请认准“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 ”(网址:http://xwpx.emis.edu.cn/)上面公布的白名单机构;选择线上教育培训机构,请认准“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xspx.eduyun.cn)上面公布的白名单机构。 二是采用示范合同。合同是消费者维权和风险防范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规定,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为帮助广大学生家长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广东省教育厅已经在2019年8月印发了《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见http://edu.gd.gov.cn/zxzx/tzgg/content/post_2586859.html,或者关注“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2019年8月20日推送)。该示范合同对常见的侵权行为和问题均作了明确规定。请广大学生、家长在缴费之前,认真、仔细阅读合同(协议)各项条款,尽量选择使用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合同》(示范文本)。 三是加强风险防范。校外培训市场良莠不齐、各类乱象层出不穷。各位学员、家长应时刻紧绷风险防范这根弦,切勿片面追求各类充值优惠、“买6(个月)送6(个月)”等所谓折扣,更不要一次缴纳多年巨额费用。同时,要仔细保管好有关协议文本、合同、票据等资料,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后,广东省教育厅将继续组织各地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我省校外培训机构进一步规范发展。 [2020-08-04 10:25:04]
李璧亮:[2]忧,您好!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广东省教育厅会同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开展专项治理。2018年以来,根据教育部等部门的部署,广东省教育厅联合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粤教督函〔2018〕23号),组织全省开展专项治理,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安全隐患、证照不齐、虚假宣传、“超纲教学”“超前教学”“强化应试”、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同时对中小学开设重点班、组织“秘考”选拔学生、“非零起点教学”,教师违规补课或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进行治理,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整改,严格纠正违规办学行为。 二是构建管理服务平台。为实现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化管理,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和举报,教育部建设的“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xspx.eduyun.cn)已于2019年9月17日上线。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实时更新信息,及时将新审批的机构信息录入平台并发布,根据日常抽查、年检、年报等情况,及时更新白名单、黑名单。市、省两级负责汇总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的摸排、整改、审批、学科类培训备案等全部通过系统完成。面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关政策、白黑名单、学科类培训班等信息,便于群众在平台上自行查询,选择合规机构。同时,依托平台受理群众投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强化在线培训监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要求,结合线上培训扁平化、覆盖广、规模大、变化快等特点,广东省教育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校外线上培训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线上培训内容和线上培训人员等进行备案管理,同步治理校外线上线下培训机构。加强对线上培训内容的监管,要求根据学生年龄、年级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确保培训质量,在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的同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尽管省教育厅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了一系列行动,但校外培训机构类型复杂、情况多样,距离人民群众的要求仍然存在差距。在这里,我们也希望各位学员、家长,能够理性选择参加校外培训,科学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同时要了解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政策规定,切实提高学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如选择培训机构,要充分考察培训机构防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坚决不到无证无照、未通过验收、存有安全隐患的机构参加培训。校外培训市场良莠不齐、各类乱象层出不穷,广大学生、家长务必紧绷风险防范这根弦。缴纳费用前,认真、仔细阅读合同(协议)各项条款,尽量选择使用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合同》(示范文本),切勿片面追求各类充值优惠、“买6(个月)送6(个月)”等所谓折扣,更不要一次缴纳多年巨额费用。同时,要仔细保管好有关协议文本、合同、票据等资料,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0-08-04 10:34:31]
李璧亮:[5]升望,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您反映的情况已收到。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也多次发文,义务教育阶段严禁通过各类考试选拔生源。对于您反映的线索,我们会尽快了解和处理。同时,为更好地开展核查,请您提供有关线索的详细信息(时间地点,照片、通知截图等)到我厅治乱办邮箱:zlb37629410@126.com,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部门抓紧核查处理。感谢您对我省工作的支持。 [2020-08-04 10:46:13]
李璧亮:[4]青城,您好!感谢您的提问。请参考本次访谈第2个问题(网名 “忧”)的解答。 [2020-08-04 10:48:08]
李璧亮:[3]凉凉,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按《民促法》第十二条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上 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建议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2020-08-04 10:57:46]
工作人员: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接访就到这里。[2020-08-04 11:01:02]
李璧亮:刚才,各位网友对省教育厅工作和我省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感谢大家的积极参与。对于网友反映的诉求和问题,我们将逐一核实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大家。如果网友还有其他问题,请在本次接访结束后向各地教育局信访部门反映。现公布各地教育局信访部门电话如下: 广州市教育局:020-12345 深圳市教育局:0755-82661331 珠海市教育局:0756-12345 汕头市教育局:0754-88853429 佛山市教育局:0757-12345 韶关市教育局:0751- 6919612 河源市教育局:0762-3389272 梅州市教育局:0753-2180802 惠州市教育局:0752-12345 汕尾市教育局:0660-3390668 东莞市教育局:0769-23126198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0760-12345 江门市教育局:0750- 3503924 阳江市教育局:0662--3333980 湛江市教育局:0759-3214285、12345 茂名市教育局:0668-2278004 肇庆市教育局:0758-2824958 清远市教育局:0763-3366349 潮州市教育局:0768-2805013 揭阳市教育局:0663-8724425 云浮市教育局:0766-8817100[2020-08-04 11:01:16]
李璧亮回复:[1]民众,您好!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各地中小学校外培训发展迅速,各类线上教育产品也如火如荼发展,为广大学生家长提供了教育教学的有益补充。同时,也出现了预付费过多、师资良莠不齐、超纲超前教学等问题。为规范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广东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并将合格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全国“白名单”。请广大学生、家长尽量选择名单以内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免误选违规校外培训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伤害学生身心健康。 一是选择合规机构。查看校外培训是否具备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是否通过教育部门备案。广大学生、家长选择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文化教育类),请认准“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 ”(网址:http://xwpx.emis.edu.cn/)上面公布的白名单机构;选择线上教育培训机构,请认准“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xspx.eduyun.cn)上面公布的白名单机构。 二是采用示范合同。合同是消费者维权和风险防范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规定,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为帮助广大学生家长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广东省教育厅已经在2019年8月印发了《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见http://edu.gd.gov.cn/zxzx/tzgg/content/post_2586859.html,或者关注“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2019年8月20日推送)。该示范合同对常见的侵权行为和问题均作了明确规定。请广大学生、家长在缴费之前,认真、仔细阅读合同(协议)各项条款,尽量选择使用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合同》(示范文本)。 三是加强风险防范。校外培训市场良莠不齐、各类乱象层出不穷。各位学员、家长应时刻紧绷风险防范这根弦,切勿片面追求各类充值优惠、“买6(个月)送6(个月)”等所谓折扣,更不要一次缴纳多年巨额费用。同时,要仔细保管好有关协议文本、合同、票据等资料,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后,广东省教育厅将继续组织各地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我省校外培训机构进一步规范发展。
[2]忧:您好。现在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考为导向的培训,最初我是坚持不让孩子参加,慢慢发现孩子的学习总是比参加了培训的同学差一点,无奈只好报班。实际上这些培训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你们有什么治理措施?[2020-08-04 10:01:43]
李璧亮回复:[2]忧,您好!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广东省教育厅会同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开展专项治理。2018年以来,根据教育部等部门的部署,广东省教育厅联合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粤教督函〔2018〕23号),组织全省开展专项治理,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安全隐患、证照不齐、虚假宣传、“超纲教学”“超前教学”“强化应试”、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同时对中小学开设重点班、组织“秘考”选拔学生、“非零起点教学”,教师违规补课或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进行治理,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整改,严格纠正违规办学行为。 二是构建管理服务平台。为实现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化管理,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和举报,教育部建设的“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xspx.eduyun.cn)已于2019年9月17日上线。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实时更新信息,及时将新审批的机构信息录入平台并发布,根据日常抽查、年检、年报等情况,及时更新白名单、黑名单。市、省两级负责汇总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的摸排、整改、审批、学科类培训备案等全部通过系统完成。面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关政策、白黑名单、学科类培训班等信息,便于群众在平台上自行查询,选择合规机构。同时,依托平台受理群众投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强化在线培训监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要求,结合线上培训扁平化、覆盖广、规模大、变化快等特点,广东省教育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校外线上培训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线上培训内容和线上培训人员等进行备案管理,同步治理校外线上线下培训机构。加强对线上培训内容的监管,要求根据学生年龄、年级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确保培训质量,在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的同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尽管省教育厅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了一系列行动,但校外培训机构类型复杂、情况多样,距离人民群众的要求仍然存在差距。在这里,我们也希望各位学员、家长,能够理性选择参加校外培训,科学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同时要了解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政策规定,切实提高学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如选择培训机构,要充分考察培训机构防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坚决不到无证无照、未通过验收、存有安全隐患的机构参加培训。校外培训市场良莠不齐、各类乱象层出不穷,广大学生、家长务必紧绷风险防范这根弦。缴纳费用前,认真、仔细阅读合同(协议)各项条款,尽量选择使用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合同》(示范文本),切勿片面追求各类充值优惠、“买6(个月)送6(个月)”等所谓折扣,更不要一次缴纳多年巨额费用。同时,要仔细保管好有关协议文本、合同、票据等资料,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凉凉:厅长,早上好!请问教育部门对社会的培训机构有监管职责么?我参加某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遇到些问题,现在求助无门。[2020-08-04 10:02:01]
李璧亮回复:[3]凉凉,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按《民促法》第十二条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上 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建议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4]青城:厅 长好。新闻上可以了解到,不少课外辅导机构发生一些违法行为,虽然这些机构并不是教育部门审批,但政府有啥监管措施,好让我们群众放心?[2020-08-04 10:35:20]
李璧亮回复:[4]青城,您好!感谢您的提问。请参考本次访谈第2个问题(网名 “忧”)的解答。
[5]升望:潮州市饶平县不顾中央及省对“小升初”的各项政策,通过全县统考的形式,为饶平二中初中部及各民办学校选拔新生。此次检测中成绩较差的通过关系争取名额,缴纳助学金,通过各种手段争取入读民校。家长能愿出更多钱也不想让孩子读公办初中,因为通过层层筛选,到公办学校只剩下渣生。家长很无奈![2020-08-04 10:36:52]
李璧亮回复:[5]升望,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您反映的情况已收到。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也多次发文,义务教育阶段严禁通过各类考试选拔生源。对于您反映的线索,我们会尽快了解和处理。同时,为更好地开展核查,请您提供有关线索的详细信息(时间地点,照片、通知截图等)到我厅治乱办邮箱:zlb37629410@126.com,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部门抓紧核查处理。感谢您对我省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