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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发文明确高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要求

时间:2015-09-01 15:03:14 资料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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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的有关文件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

2.《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

广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

日前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看看都有哪些具体要求:


转专业程序

 
 


转专业类别

转专业具体类别和要求由学校确定,可包括:

1. 发挥学生特长

2. 疾病救济

3. 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

4. 各类教学改革(如大类招生培养分流、创新班选拔、学分制管理、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创新创业等)

下列情形不允许转专业

1. 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如定向生、国防生等;

2. 特殊录取类型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如免试生、专插本、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第二学士学位等;

3. 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

4. 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

5. 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提醒★

各高校要严格规范转专业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原则进行,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高校的转专业工作开展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进行通报。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转专业结果,并由学校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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