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路上
留言日期:
2024-04-01
主题:
对于休学及休学后相关教育权益的问题
内容:
尊敬的教育局工作人员: 您好!我是一名因疾病自2021年起休学的初中生。经过两年多的休养,我的健康状况已有所好转,现计划申请复学。在此,我有几个关于休学规定的疑问,恳请您的解答。 我注意到《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中提到,“普通高中学生休学期满不复学将被视为自动退学,且休学超过2年的学生应予退学。”请问这一规定是否也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如果不适用,那么在义务教育阶段休学的时长限制是多少? 此外,我了解到年满18周岁且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的学生会强制肄业。请问这一年龄限制是否会因休学而顺延?如果不顺延,是否意味着我必须在18岁前完成中考,以避免肄业? 感谢您的耐心阅读和宝贵时间。期待您的回复,以便我能尽快做出相应的安排。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01
答复时间:
2024-04-09
答复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
答复内容:
路上: 您好!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中“普通高中学生休学期满不按时到校复学者,作自动退学处理,休学超过2年者应予退学”的规定仅适用于普通高中学校。对于肄业的问题,我省的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提到的“年满18周岁,未修完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的,准予肄业”,其前提对象是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即对已经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但未修完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年满18周岁的学生准予肄业。 感谢您对教育的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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