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匆匆与君别
留言日期:
2021-09-29
主题: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贫困认定问题
内容:
您好,我想请问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需要每年进行贫困认定。但是贫困认定时间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之后,学校通知说,上一年没有进行贫困认定的没有资格参评。既然每一年都是要重新认定才有效,那么为什么秋季学期开始进行贫困认定,没有资格参评今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呢?都是参考去年的认定结果,那么为什么每年都要进行重新认定?既然以最新一年的认定结果为依据,那么为什么今年秋季才进行新学年的贫困认定,就没有资格参评?这个时间安排是不是有问题?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9-29
答复时间:
2021-10-08
答复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
答复内容: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2019年7月发)要求,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认定结果作为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基础。国家励志奖学金备选名单须来源于当年8月30日系统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今年春季学期,省教育厅已多次提醒各高校对有需要的申请认定的学生进行贫困认定。如有疑问,请咨询就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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