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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强师工程”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1-09-24 18:11:34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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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希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的附件1是《广东省“新强师工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强师工程”实施办法》)。省教育厅现就《“新强师工程”实施办法》有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新强师工程”实施办法》编制的背景和过程是什么?

  2012年8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以来,我省先后组织实施两期“强师工程”,每年在省级教育发展专项中安排“强师工程”方向资金5.04亿元予以保障,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改革,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教师队伍规模不断壮大2020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专任教师达152.2万人,比2012年增加36.6万人,增长31.7%,各学段生师比明显好转;二是教师队伍学历水平大幅提高,幼儿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比例从2012年51.9%提高到84.3%,小学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比例从2012年29.7%提高到73.2%,初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比例从2012年67.3%提高到91.9%,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专任教师比例从2012年6.3%提高到14.7%;三是教师参加培养培训机会大幅增加,2020年全省共培训中小学教师1084万人次(含远程网络研修),平均每位教师参加培训7.8次,约有2.4万名中小学教师、校(园)长参加省级培训研修;四是教师素质能力明显提升,各级各类教师在全国教育系统各项评优评先活动中屡获佳绩,特别是青年教师更加脱颖而出,在第二届全国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我省荣获3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跃居全国第二位。

  随着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的变化,“十四五”时期教育将全面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已陆续出台有关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等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新目标和新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根据省委书记李希、省长马兴瑞等省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和批示精神,在全面总结前两期“强师工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到21个地级以上市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查找、深入剖析、找准制约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建议,尤其是就加强基础教育领域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等方面提出系列工作意见建议。与此同时,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对“十四五”时期在省级教育发展专项中安排“新强师工程”事权资金进行充分论证,并获得省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根据“新强师工程”事权资金的总体计划安排,结合我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省教育厅聚焦问题、把握关键、突出重点,统筹编制“新强师工程”实施办法,并充分听取和吸纳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及省直相关职能部门、教育部的意见建议,几易其稿。按照省政府常务会审议精神,作为《行动方案》的附件1印发,主要是解决我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短板弱项,全面提升校长、教师和教研员素质能力,切实增强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二、“新强师工程”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新强师工程”实施办法》明确提出两个阶段的工作目标:一是“十四五”期间的目标,即到2025年,全省中小学校长、教师、教研员的培养培训体系进一步健全,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教学实践能力、综合育人能力、自主发展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普遍增强。教师职业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不合理工作负担进一步减轻,全社会基本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二是15年的中长期目标,即到2035年,建立符合教育规律的教师发展体系,全省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稳居国内先进地区行列。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新强师工程”主要有哪些任务要求?

  《“新强师工程”实施办法》共有9个部分24条,除了明确工作目标外,主要是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校长队伍专业化发展、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培养、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打造高水平教研队伍、加强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建设、加强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等7个方面提出系列具体任务要求。

  一是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重点是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是推动校长队伍专业化发展主要是要选优配强校长,建立后备校长人才库,不断改善和优化校长队伍素质结构;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加大校长培养培训力度,建立校长听课评课制度,推动校长提升专业发展;深入推进校长职级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校长岗位设置、聘用管理、交流轮岗和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引导校长不断提升现代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培养健全骨干教师培养体系,建立完善各类教育人才培养梯队,造就一批业内认可、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创设教育人才发展的宽松环境,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遏制人才引进不良竞争。

  四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要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每名教师每5年应接受不少于450学时的培训。要帮扶薄弱地区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健全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之间、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的校长、教师和教研员支教帮扶、跟岗学习、互派交流机制。要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每名教师每3年要接受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化专门培训。要创建教师教学能力展示交流平台,创造有利条件让优秀教师脱颖而出。

  五是打造高水平教研队伍省、市、县三级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要配强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建立健全教研员准入制度。加强教研员专业能力培养和团队建设。建立健全广东特色“教研训一体化”教研员能力提升研修体系,健全教研员研修制度,每位教研员每年接受培训累计不少于90学时。深化教研员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教研员工作职责,建立省、市、县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联系工作机制,加强教研员考核评价,建立教研员退出机制。

  六是加强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建设着力强化中小学教师发展机构内涵建设,形成省、市、县、校四级联动、整体推进、协同创新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健全完善培训支撑体系建设,加大培训者队伍建设力度,加强对校长、教师和教研员培训质量绩效考核评价,推动教师专业成长与学校整体发展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持续推进广东“新师范”建设,充分发挥师范类院校培养培训教师的主体作用,推进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发展。

  七是加强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健全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把好教师入口关,高质量高标准补充学科教师。要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对不适宜任教或不合格的教师按规定及时调离教学岗位。要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强县域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从严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要加强临聘教师的管理,逐步消化现有编外教师。要深化教师评价制度改革,坚持立德树人的教师评价导向,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体系。要加强教师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教师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新强师工程”有哪些创新点?

  “新强师工程”与前两期强师工程相比,主要有三个创新点:一是扩大覆盖面,主要是针对我省教研队伍建设弱化、边缘化问题,把新时代教研体系建设作为“新强师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教研员队伍的专业能力建设,推动教研训一体发展、深度融合。二是提高精准度,根据校长、教师、教研员等工作岗位特点,“新强师工程”分别对各支队伍建设管理提出精细化任务要求,有的放矢、精准施策。三是突出整体性,“新强师工程”在教师专业发展保障支撑体系建设方面,涵盖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的相关支持保障,贯通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发展全过程,有效增强教师专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五、如何保障“新强师工程”组织实施?

  一是落实责任主体。“新强师工程”实施办法明确各级政府、学校、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是教师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推进落实“新强师工程”任务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具体项目安排、任务分工,挂图督战、限时完成。

  三是加强资金保障。明确2021—2025年省级财政每年在教育发展专项中安排“新强师工程”资金,用于保障省级项目实施。要求各级财政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领域优先保障。

  四是加强督查检查。省将加强对各级政府、学校、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实施“新强师工程”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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