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广东行政职业学院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你校送审的章程修正案收悉。
经审核,该章程修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核准。
请你校重新印发新修订的章程,向本校和社会公布。
特此批复。
附件:广东行政职业学院章程修正案(2023年核准稿)
广东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15日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你校送审的章程修正案收悉。
经审核,该章程修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核准。
请你校重新印发新修订的章程,向本校和社会公布。
特此批复。
附件:广东行政职业学院章程修正案(2023年核准稿)
广东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