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26号(广东医科大学)
广东医科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6年4月7日广东医科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广东医科大学章程》,经广东省教育厅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请学校在2017年5月17日前向学校和社会公布,公布之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学校应以章程作为依法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广东医科大学章程.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