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粤办函〔2015〕32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意见》(粤发〔2015〕3号)精神,经严格择优遴选,省政府同意中山大学等7所高校和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等18个学科项目分别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具体名单如下:
一、重点建设高校(7所)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18项)
广州中医药大学(3项):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项):面向国际语言服务的外国语言文学创新体系建设、服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大战略需求的经管学科融合创新体系建设。
汕头大学(3项):化学与材料学、感染性疾病研究与防治、绿色海洋产业技术学科群。
广东海洋大学(2项):基于南海现代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水产学科建设、面向南海海洋变化与灾害预警的海洋科学学科建设。
广州大学(3项):土木与建筑学科群、数学与信息科学学科群、区域水环境安全与水生态保护学科群。
广州医科大学(2项):临床医学(呼吸病学)、基础医学(免疫学)。
深圳大学(3项):光电技术与材料学科群、智能信息处理学科群、特区经济与中国道路学科群。
各有关高校要认真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推进我省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省府办公厅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