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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5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6-01 16:07:55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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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教案函〔2022〕240号

  (B类)

池志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补好县中短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县域普通高中是县域基础教育的龙头,办好县中对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带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和人才发展战略具有重大意义。2021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对推进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提出了具体举措。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县域普通高中发展,2021年,印发实施《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要重点办好县域普通高中、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补齐教育领域短板。

  一、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十三五”以来,我省相继实施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提升工程、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和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粤东西北地区县中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2021年粤东西北地区普通高中公办学位比2020年增加1.5万个。2021年来,共投入5300万元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用于欠发达地区县域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粤东西北地区普通高中56人以上大班额从2016年的14.17%下降至2021年的1.12%。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5%以上,2021年毛入学率达到97.71%。

  二、健全普通高中教育投入机制。一是加强政策支撑。2020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我省教育经费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经费使用进一步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并就建立健全支出责任体系、经费筹措体系、经费标准体系、经费配置体系、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出意见举措。二是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自2020年起将拨款标准从每生每年500元提高到1000元,2019-2021年省财政共投入生均拨款15.11亿元,2022年安排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5.94亿元。三是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按每生每年2500元、残疾学生每生每年3850元补助学校,用于保障学校减免学生学杂费后正常运转;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2022年省财政安排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3.43亿元,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四是加大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2021年、2022年省财政分别安排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13.88亿元、11.84亿元,由市县统筹用于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包括支持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五是做好教师待遇保障。省财政每年安排“两个不低于或高于”、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费省级补助资金,2022年安排资金33.13亿元;安排“新强师工程”、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等项目资金,2022年安排资金7.64亿元。

  三、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印发《广东省推进普通高中全面提升行动方案》《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等系列文件,强化工作统筹和政策支撑。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示范校建设,遴选确定5个省级示范区和40个省级示范校,其中包括汕头、茂名市省级示范区和21个粤东西北地区省级示范校,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薄弱高中和农村学校的帮扶力度。遴选培育包括汕头市经济特区林百欣中学教育集团、广东肇庆中学教育集团、韩山师范学院实验学校在内的71个省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强化优质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粤东西北地区普通高中学校推广应用省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实施过程性评价,深入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四、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行两考合一,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每年向粤东西北地区各地市下达高中阶段学校指导性招生任务,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办同步招生,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实行指标到校,要求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深入开展普通高中违规招生行为治理,强化违规行为核查通报力度,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

  如您所说,我省高中阶段教育虽然实现了普及目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但目前高中教育区域、城乡、校际发展不均衡,特别是县域普通高中面临教师和生源流失、教育投入不足、教育质量下降等诸多困境。“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结合您的建议,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县域高中建设的决策部署,实施“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压实地方政府发展县中的主体责任。推动地方政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县中发展提升工作纳入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统筹谋划,建立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认真研究制定县中发展提升实施办法。推动各地加强市级统筹力度,逐步建立以市为主的普通高中管理体制,高效统筹市经费、人力、课程教学、设施设备等资源,促进优质高中资源在市域内流动,有力扶持薄弱高中学校建设发展,提高市域内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改善办学薄弱环节,加强县中标准化建设,全面化解大班额,有效控制大规模学校,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二是进一步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完善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积极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用足用好中央资金,继续大力支持欠发达地区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继续加大对普通高中师资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和财政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

  三是开展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大力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通过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的市、县、教研机构、学校之间以及高等学校与粤东西北地区市、县之间全面对接,整合优化各类帮扶力量,为受援方提供教学、教研、信息化、管理等全方位支持,推动粤东西北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整体提升。

  四是深化招生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着力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防止县中生源过度流失,维护良好教育生态。认真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持续深化违规招生治理,依法依规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五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不得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教师流动手续,珠三角地区原则上不得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各类学校、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中引进各类教育人才,城区学校不得到县域普通高中抢挖优秀教师,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学校抢挖人才的,停止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资格。设立县中专项培训计划,集中支持县中校长教师培训,实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师全员轮训计划,对县中校长和教师进行全员培训。推进实施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为县域高中学校精准培养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层次学科教师。

  六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各地各校开齐开足国家课程,丰富校本课程供给,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完善选课走班制度,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应用。强化优质资源示范引领,开展省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区示范校遴选工作,不断扩大优质资源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加快提升县中教育信息化水平,深化智慧校园建设,推进教育宽带网络宽带提速扩容和教学多媒体设备升级换代,系统化建设课程学习资源,实现资源共建共享。遵循线上教学规律,促进线上线下教学融合。制定县中“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应用实施方案,系统推进“三个课堂”在县中的常态化应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中岳,020-3762607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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