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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10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05-09 15:15:37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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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22〕191号

B类


民进广东省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振兴粤东西北地区县域普通高中教育的提案》(第20220103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县域普通高中(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是县域基础教育的龙头,办好县中对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带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和人才发展战略具有重大意义。2021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对推进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提出了具体举措。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县域普通高中发展,2021年,印发实施《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要重点办好县域普通高中、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补齐教育领域短板。

  一、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十三五”以来,我省相继实施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提升工程、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和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粤东西北地区县中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2021年粤东西北地区普通高中公办学位比2020年增加1.5万个。2021至2022年,共投入4370万元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用于欠发达地区县域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粤东西北地区普通高中56人以上大班额从2016年的14.17%下降至2021年的1.12%。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5%以上,2021年毛入学率达到97.71%。

  二、健全普通高中教育投入机制。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自2020年起将拨款标准从每生每年500元提高到1000元,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分三档按70%、50%、30%的比例予以补助。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2022年省财政安排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3.43亿元,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做好教师待遇保障,促进师资力量区域均衡,省财政每年安排“两个不低于或高于”、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费省级补助资金,2022年安排资金33.13亿元;安排“新强师工程”、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等项目资金,2022年安排资金7.64亿元。

  三、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印发《广东省推进普通高中全面提升行动方案》《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等系列文件,强化工作统筹和政策支撑。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示范校建设,遴选确定5个省级示范区和40个省级示范校,其中包括汕头、茂名市省级示范区和21个粤东西北地区省级示范校,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薄弱高中和农村学校的帮扶力度。遴选培育包括汕头市经济特区林百欣中学教育集团、广东肇庆中学教育集团、韩山师范学院实验学校在内的71个省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强化优质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粤东西北地区普通高中学校推广应用省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实施过程性评价,深入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四、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行两考合一,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每年向粤东西北地区各地市下达高中阶段学校指导性招生任务,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办同步招生,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实行指标到校,要求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深入开展普通高中违规招生行为治理,强化违规行为核查通报力度,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

  如你委所说,我省高中阶段教育虽然实现了普及目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但目前高中教育区域、城乡、校际发展不均衡,特别是粤东西北地区县域普通高中面临教师和生源流失、教育投入不足、教育质量不高等诸多困境。“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结合你委的建议,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县域高中建设的决策部署,实施“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压实地方政府发展县中的主体责任。推动地方政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县中发展提升工作纳入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统筹谋划,建立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认真研究制定县中发展提升实施办法。推动各地加强市级统筹力度,逐步建立以市为主的普通高中管理体制,高效统筹市经费、人力、课程教学、设施设备等资源,促进优质高中资源在市域内流动,有力扶持薄弱高中学校建设发展,提高市域内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改善办学薄弱环节,加强县中标准化建设,全面化解大班额,有效控制大规模学校,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二是进一步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完善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积极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用足用好中央资金,继续大力支持欠发达地区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继续加大对普通高中师资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和财政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

  三是开展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大力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通过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的市、县、教研机构、学校之间以及高等学校与粤东西北地区市、县之间全面对接,整合优化各类帮扶力量,为受援方提供教学、教研、信息化、管理等全方位支持,推动粤东西北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整体提升。

  四是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实施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县中振兴为引领,带动提升学前、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整体办学水平。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力实施集团化办学,在2021年遴选首批71个省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基础上,开展第二批省级优质教育集团遴选工作,不断扩大优质资源的覆盖面和受益面,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加强教学组织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大力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应用。深入推进实施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支持集团内各成员校之间互派管理人员双向交流、互派教师轮岗交流的制度。

  五是深化招生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着力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防止县中生源过度流失,维护良好教育生态。认真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持续深化违规招生治理,依法依规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六是健全教师补充激励机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不得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教师流动手续,珠三角地区原则上不得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各类学校、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中引进各类教育人才,城区学校不得到县域普通高中抢挖优秀教师,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学校抢挖人才的,停止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资格。推进实施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为县域高中学校精准培养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层次学科教师。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4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中岳,020-3762607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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