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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1058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1-10-25 14:38:54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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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21〕375号

A类

李龙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粤澳职业教育合作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港澳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珠海市政府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粤澳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近年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紧抓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发展机遇,加强大湾区职业教育统筹规划,推动大湾区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推动三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加强资历框架对接。2019年6月,我厅与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澳门特区政府教育暨青年局、澳门高等教育局分别签订《粤港资历框架合作意向书》《粤澳教育培训及人才交流合作意向书》,探索构建粤港澳资历框架,建立大湾区各级各类教育与培训学分互认机制,鼓励和支持我省高校与港澳高校开展学分互认、学生交换、课程合作等人才联合培养项目。二是充分利用粤澳合作联席会议、粤港澳高校交流事务负责人会议等既有工作联系机制,进一步完善与澳门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加强粤澳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推动签署了多项教育合作协议。目前,在粤澳合作联席会议下已成立粤澳教育合作专责小组,由广东省教育厅与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各为牵头单位,开展包括职业教育在内的各方面沟通对接活动。成立“粤港澳青少年交流工作小组”,建立健全粤港澳姊妹学校联络机制,加强与港澳教育行政部门、港澳各高校及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澳门中华教育会等教育机构的联系,三地各方机构协同推进粤港澳青少年教育交流。

  下一步,我厅将加强与澳门职业教育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粤澳两地职业教育协调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积极推动建立常态联席会议制度,提升两地职业教育合作与发展水平。

  二、关于以粤澳两地政府为主导搭建大数据平台

  近年来,我厅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要求和人才培养需求,积极搭建多个交流平台,整合三地职教资源,探索多层次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一是建立多个职教联盟和合作平台。目前我省已成立了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产教联盟、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联盟、粤港澳大湾区旅游职业教育联盟、广东省“一带一路”职业教育联盟、华南“一带一路”轨道交通产教融合联盟等20多个联盟和合作平台。依托这类交流平台,进一步推动三地职业院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合作共赢,优化资源配置和功能整合,精准对接粤港澳三地技能人才需求和产业发展需求,促进人才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湾区产教融合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三地职业院校协同行业企业,共同召开湾区产教融合论坛,共同成立职业教育产教联盟、产业学院和职业教育集团,打造“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平台,推进三地校企协同育人。如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牵头成立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产教联盟,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湾区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并组织开展粤港澳职教蓝皮书研究。此外,珠海市建立了珠港澳职业教育交流平台,有力推动了珠海和澳门两地多所职业院校开展双边合作。

  下一步,我厅将加强广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等平台建设,对接“粤省事”“粤商通”,实施教育数据资源共享,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产教联盟举办产教融合论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旅游职业教育联盟面向三地职业院校开展各类旅游职业教育培训,支持澳门职业技能认可基准(MORS)项目在我省职业院校开展相关师生培训,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产教联盟、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联盟举办相关高峰论坛。

  三、关于将珠海作为粤澳职业教育合作先行示范区

  近年来,我厅着眼粤港澳大湾区特色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引导三地职业教育机构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合作方式,开展深度交流合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一是支持粤澳开展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发挥澳门旅游教育培训和旅游发展经验优势,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旅游教育培训基地。2020年12月,澳门旅游学院横琴培训基地(实训中心)在珠海横琴揭牌;基地成立以来已开展多次面向我省职业院校师生的职业技能培训,为湾区旅游类专业人才培养发挥了积极作用。推进人才职业资格互认。拓展“一试三证”(一次考试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港澳认证及国际认证)范围,推动内地与港澳人员跨境便利执业。截至2020年底,粤澳联合组织了35批次、906人次参加“一试多证”考试,有685名澳门考生通过考核。对港澳人士职业资格实行单向认可,目前已有743名来自港澳地区的建筑工程、旅游、医师、社工、律师等领域专业人士获横琴跨境执业资格。2019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推动实施粤港澳专业资格互认工作。从2019年起,港澳居民可按规定在广东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到2020年底,已有164名港澳居民在广东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将珠海作为粤澳职业教育先行示范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支持珠澳加强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共同促进两地职业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是落实资历框架合作协议,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构建全面开放的职业院校资历互认体系。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粤澳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政策措施,推进各领域职业资格认可,完善粤澳人才评价融合发展机制,促进粤澳人才自由流动。三是加强粤澳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合作,进一步加大粤澳职业院校在招生、就业方面的合作,扩大跨境升学及就业规模;鼓励和支持广东高水平高职院校探索通过自主招生招收澳门学生,促进粤澳职业教育合作融合。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10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郑佳,020-3762743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港澳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珠海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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