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1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A类)
粤教案函〔2021〕251号
汤依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广东省职教城市政配套设施项目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综合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建设省职教城,打造全国一流的“教、科、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是省委、省政府推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在资金、用地指标安排上加大对省职教城支持力度,有效保障了省职教城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是加大对省职教城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2016年至2019年间,省财政共投入31.2亿元,用于省职教城首期工程征拆和工程建设。省职教城二期工程总投资54.31亿元,全部由省财政申请政府专项债予以支持,其中2020年已下达25.05亿元。目前正在推进省职教城三期工程。
二是加大对省职教城用地指标、水田指标的支持力度。今年1月,省自然资源厅预安排清远市2021年用地指标2830亩,清远市可优先将剩余指标统筹用于保障省职教城市政配套设施项目用地;对符合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政策的民生设施项目用地,可直接使用省指标核销。经核查,截至2021年4月1日,清远市剩余可用水田指标1392亩,清远市可优先将剩余可用水田指标统筹用于保障省职教城市政配套设施项目用地。
省职教城项目将对清远市产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接下来,省教育厅将继续加大与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清远市等方面的沟通协调,强化省市联动。一是协调清远市抓住这一重大发展机遇,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切实扛起省职教城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结合城市发展规划需要,统筹财力进行省职教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服务省职教城的同时,带动周边区域的整体开发,积极通过发展收益解决现有问题。省财政积极向中央争取新增债券额度,优先支持省职教城建设。二是推动清远市用好用足国家和省有关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政策,立足自身,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争取更多用地指标保障省职教城市政配套设施项目用地;优先在市内调剂可用水田指标,统筹保障省职教城市政配套设施项目用地,市内无法调剂保障的,可考虑跨市购买水田指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1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海勇,020-37628207,1382224858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