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159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教案函〔2021〕228号
A类
熊水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粤东西北地区高职院校省市共同分担生均拨款制度的提案(第20210159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粤东西北高职院校实行省市共同分担生均拨款”
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强高等职业教育财政保障。2015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我省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粤财教〔2015〕225号),明确按照“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进建立完善我省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地级以上市是建立完善所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相关经费。
2020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教育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粤府办〔2020〕11号),进一步明确高等职业教育所需财政补助经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地方政府应切实履行举办方支出责任,全面落实所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省各地市均已建立起所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二、关于“对粤东西北职业院校实行校园扩建专项补助”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粤东西北地区全面振兴发展,2016年以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从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重点支持汕尾、湛江、揭阳、潮州等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创建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2019年以来,针对高等职业教育短板,省教育厅安排“粤东西北新建迁建高校(校区)”专项资金,新建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东云浮(新兴)中医药职业学院等职业院校,给予每个新建高职院校补助2.5亿元,共10亿元,推动粤东西北地区教育改革发展。
三、关于“对粤东西北职业院校实行专项资金倾斜政策”
(一)近年来,省级财政不断加大对粤东西北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2019年,我省出台《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粤发〔2019〕11号),明确:“中央和省级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资金,按不低于其他地区1.2的系数安排至老区苏区”,为粤东西北地区更好地推动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2019-2020年,省财政下达粤东西北地区职业教育专项资金5.96亿元,下达技工教育专项资金5.4亿元,加快构粤东西北地区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从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中逐年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技工教育的支持力度,体现了省对粤东西北地区的重点支持。
(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高等职业教育的专项补助,并重点向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倾斜。根据工作安排,“十四五”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专项事权资金高职“提水平”部分将重点支持省属和欠发达地区公办高职院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点工作部署,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加强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项目和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
四、关于“落实粤东西北高层次人才实行省级补助政策”
根据省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有关工作要求,依托省级重点人才工程,通过设立科技创新战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予以支持。一是每年安排1.8亿元,支持以更大力度实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扬帆计划);二是2021年安排资金10622万元,支持引进博士博士后人才,对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区引进的青年博士和博士后发放生活补贴,吸引人才留在当地开展创新创业。三是每年安排6700万元,支持实施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
下一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高等职业教育的资金支持。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粤东西北地区公办高职(高专)院校的办学体制,探索高职院校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推动粤东西北地区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莉,020-8700114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