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846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教案函〔2020〕391号
A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0846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小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驻校社工制度,强化青少年权益保护及预防违反犯罪的提案》(第20200846号)收悉。经综合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在中小学校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面向学生提供专业服务,对于协助解决学生心理问题,开展思想品德教育等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我省重视社工进校园工作,在政策引导、工作模式、资源整合、队伍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强和完善,充分发挥专业社工在促进学生成长、维护学生权益方面的作用。
一、强化政策引导
2011年,省民政厅制定实施《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学校是社工服务的重要领域。省财政厅发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粤财行〔2015〕276号),明确将“社工服务类”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
目录,具体包括社工服务规划和政策研究服务、政府组织的社工人才的培养、政府委托社工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社工队伍监督管理的辅助性工作、其他政府委托的社工服务。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等2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粤卫〔2019〕78号),对依托社会工作者面向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开展心理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推进社工进校园
截至2019年底,珠三角9市及粤东西北地区部分地市均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深圳市于2007年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工工作发展的意见》,学校原则上按“一校一社工”配备,驻校社工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由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派驻。顺德区于2014年启动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社工进校园”项目,引入社会资源,实行协同育人。至2019年,政府配套给予专项经费增加至每年250万元,向5个社会机构购买服务,试点学校增加至19所,包括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初中和小学,初步实现全学段覆盖,并发布《顺德区社工驻校指导手册》。珠海市于2015年印发《关于推进学校社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市公办学校推进“一校一社工”。广州、佛山、江门、中山、惠州等地的部分学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派驻社工在学校开展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通过驻校、组织学校社团、链接志愿服务组织者,以社工+义工(志愿者)的方式,为学校学生提供专业化的社工服务。
三、打造“社区、家庭、学校”社工服务体系
省民政厅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项目,为青少年权益保护及预防违法犯罪提供组织保障。自2017年起,在全省19个地市建设了407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每个社工站配备3-8名社工,由镇(街)直接聘用、省统一督导。1737名专业社工带动4.5万余名志愿者,充分发挥社工站服务精准、群众信任的优势,从社区、学校、家庭等多层面开展专业化服务,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提升心理素质,打造青少年成长全方位服务网络。同时,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力争到2022年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
四、加强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省民政厅联合省政法委等十二个单位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提出要积极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薪酬待遇,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地位。教育厅鼓励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就业,积极协调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及其他社会专业社工机构与中小学开展合作,不断壮大学校社工队伍力量。省人社厅认真组织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职称评聘的衔接,每年发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制作公需科目视频课件,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供包括社会工作在内的专技术人员,登录免费学习。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我省于2008年起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至2019年底,通过全国社工作者职业考试人数达9万多人,其中,教育行业社会工作人才数量已逾1万人。
目前,社工进校园工作以试点的形式在全省各地稳步推进。在全省推广建立该项制度,需要编制、教育、民政、财政、人社等多个部门共同研制相关配套政策,指导和推动各地建立该项制度。下一步,省教育厅将联合各有关厅局,进一步推进“社工进校园”工作,认真研究你们提出的“构建社工工作网络、加强经验交流,完善激励保障政策”等建议,发挥好社会工作服务广大学生,弥补学校教育管理不足,有效帮助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8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坚炯,020-3762781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