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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98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8-11 11:29:58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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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20318

A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098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广东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困难及对策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针对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对我们推动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正如您所说,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和有力支撑。近年来,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要求,加大高职院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力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动全省高职院校“扩容、提质、强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规划,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推动我省高职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高职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一、多管齐下推动高职教育做大增量、优化布局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近年来我省颁布了《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出台《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广东省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实施方案(2019-2021年)》、《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政策文件,不断优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政策环境,推动我省高职教育做大规模、做强质量、做优布局,加快发展速度。

二是大力推动新设一批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的高职院校或校区。为进一步提升高职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我省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我省将进一步优化高职院校区域布局,积极推动新增高等教育资源,支持新设若干所高职院校;实施一流高职院校结对帮扶计划,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公办高职院校的支持力度。2019年,新设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广东财贸职业学院两所高职院校;省职教城首期工程完工,5所高职院校入驻,二、三期建设也正在加紧谋划,将有更多的院校入驻职教城;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新设本科高校(校区)和高职院校,加大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筹)等8所高校新建迁建工作推进力度等。

三是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按程序纳入高等教育序列。省政府工作报告已连续两年将该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予以支持推进,同时我省也向教育部报送了相关请示。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协作,加快推进这项工作,成熟一批、推进一批、实现一批,进一步扩大高职办学资源,优化区域布局。

四是加大投入保障力度。2020年,安排省财政专项资金6亿元,专项支持我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4.9亿元,用于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此外,拟安排10亿元省财政资金,专项支持粤东西北4所高职院校建设;拟安排54.31亿元政府专项债资金,支持省职教城二期建设。

加强内涵建设,提升高职院校办学水平

一是坚持分类指导。出台《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修订高职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指标,组织高职院校以“扩容、提质、强服务”为主线,结合学校自身定位和发展目标,自主制定和实施“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提高办学水平。

二是推进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我省14所高职院校入选国家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其中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入选5所、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入选9所。同时,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我省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的专业领域,组织全省高职院校开展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

三是对接产业需求优化专业布局结构。近年来,我省高职院校专业布局结构虽不断优化,但确实仍然存在您所提的理工类专业比例不高、专业重复设置等问题,我们也非常赞同您说的要调整优化专业设置,针对产业需求做好统筹规划等建议。目前,我们在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自主权的同时,积极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机制,如组织研制《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分析报告》,供学校设置专业时参考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出台《关于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的实施意见》,加强全省高职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强化专业建设信息服务,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和预警、退出机制,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和布局,推动全省高职院校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是加强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设。为进一步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发挥优质资源示范辐射作用,近年来,我省一直积极推动高职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工作,建设了一批国家级和省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了一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建设了一批开放共享、校企共建、实践教学改革力度大的省级和校级公共实训中心,并出台了公共实训中心管理办法。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改革探索力度,特别是依托部分办学水平较高的高职院校,在部分职业院校聚集的区域,积极探索公共实训中心建设运作模式改革,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多措并举,努力营造公办与民办高职协调发展的局面。

目前,我省有27所民办高职院校(含2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院校),占全省高职院校总数的1/3左右。民办高职院校是我省高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省高职教育发展、提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支持民办高职院校发展。

一是出台支持政策。出台《广东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民办学校法人分类属性,不断完善财政扶持、税费优惠、差别化用地等激励政策,支持多元主体办学,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参与高等职业教育办学。

二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在业务上对民办高职一视同仁,鼓励和支持民办高职院校积极参与各类省级项目、奖项的申报,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示范校、教学成果奖、“质量工程”项目等方面都有许多民办高职院校获得了立项和奖励,有效推动了民办高职院校办学水平的提升。

三是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将民办高职院校同样纳入省高职教育“创新强校工程”支持范围,根据学校考核成绩给予专项经费支持,支持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同时,省每年安排民办高职教育专项资金3000万元,通过竞争性分配奖励先进。2019年在高职第二期扩招工作中,对民办高职院校完成扩招任务情况给予与公办高职院校同等标准的奖补资金。

四是加大招生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民办高职院校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扩大招生规模,每年根据学校自报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的实际办学条件确定招生计划。您在提案中提到的部分民办高职院校招生情况不理想,特别是扩招背景下个别学校学生报到率显著下降的情况,我们也高度关注和重视,对有关情况进行了研究分析。

目前总体情况看我省高校生源数量是有保证的,下一步我们将参考您的有关建议,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不断完善招生政策和机制;同时,加大“阳光工程”实施力度,构建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确保高职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公开公平公正。着重推进民办高职院校办学条件改善和办学水平提升,不断增强招生吸引力,全面实施《广东省民办学校规范达标计划和品牌提升计划(2019—2022年)》,争取用3-4年(2019—2022年)的时间,组织实施民办学校规范达标计划,推动全省民办学校加快基本办学条件全面达标,强化内部治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民办学校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组织实施民办学校品牌提升计划,以遴选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民办学校和平台、项目为引领,促进内涵发展,推进全省民办学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发展水平,全面提升民办学校综合办学实力和广东民办教育品牌。

四、健全技术技能人才发展政策体系,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和待遇

一是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去年以来,我省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推进实施十大工程项目,建立完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面向各类劳动者群体大力开展全民职业培训。2019年,全省共组织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7万人次,使广大劳动者技能水平得到普遍提升。

二是健全技术技能人才发展政策体系。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出台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提高我省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创建高水平技师学院等系列政策文件,创新技能人才培养引进、选拔评价、使用激励、成长交流等政策,构建技能人才培养与经济转型升级互促共进的政策体系。

三是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广东广播电视台制作“技行天下”高技能人才电视宣传节目,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得到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及专家学者的广泛好评;充分发挥各类技能大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通过组织开展世赛先进事迹全省巡回报告会等形式,引导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动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更好地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社会风尚,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提供更有利的环境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6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董佳,020-3762945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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