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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498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8-11 09:59:55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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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20〕302号

A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0498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进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基础教育协同创新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省港澳办、省文化旅游厅的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基础教育发展目标系统

(一)关于建立共同体身份机制的建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重大的国家战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基础教育协同创新发展是大湾区建设的重要领域。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出了全局规划和重要部署,我省相应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支持广州推动“四个出新出彩”特事特办工作机制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粤港澳基础教育协


同发展作出明确规划。为建立统一的教育发展目标,共同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我省积极建立与港澳特区教育行政部门的会面会商机制,每年的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已成为三地政府部门间重要的沟通平台。除粤港教育专责小组会议、粤澳教育专责小组会议定期举行以外,我厅与港澳的教育部门进行多次磋商,建议建立一个三方共同参加的会议机制,近来就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教育合作更是进行了多次的会面沟通。

(二)关于建立湾区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基于中华传统文化对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进行整体设计很有必要也很重要。省教育研究院近年来开展一系列的研究与探索。从2017年起,省教育研究院与澳门濠江中学多次开展数学、语文、英语、化学等学科的网络直播教研活动,取得明显效果。2019年至今,省教育研究院与澳门濠江中学合作研制7-9年级数学优质教学资源并同步应用,受到师生普遍欢迎。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框架之下,未来将基于中华传统文化和国家课程方案开展更多更深入的研究,努力构建完善有特色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关于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基础教育协同运行机构等交流平台

我省在促进粤港澳青少年交流特别是教育领域的交流合作中,注重“品牌化、基地化”建设,依托粤港、粤澳姊妹学校等平台,推动“学校对学校、教师对教师、学生对学生”深入交流。省港澳办积极支持香港励进教育中心、岭南大学等机构,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教师考察交流团,组织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足球赛,支持粤港澳教育界交流平台建设等。我厅一直致力于创新粤港澳大湾区基础教育交流合作机制建设,新建粤港澳大湾区教师联合会、筹建粤港澳办学团体协进会、粤港澳大湾区中小学校长联合会,充分利用交流平台,创新大湾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培训和交流模式,2018年和2019年分别在广州、深圳举办粤港澳大湾区中小学校长论坛。深入实施香港英文教师内地交流协作项目、粤港语言(普通话、英语)教师、中小学骨干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及专业带头人等培训研修项目,积极推动大湾区教师、校长专业发展交流。积极开展基础教育教学教研活动,2018年以来,省教育研究院在珠海市先后举办2场“粤港澳同一堂课 走进大湾区”网络教研活动,粤港澳三地的专家、教师一起参与,全国累计超过100万人次观摩和参与在线互动,实现粤港澳三地教师异地同步交流,取得良好效果。

在文化交流方面,省文化和旅游厅积极搭建粤港澳青少年文化旅游交流活动平台。一是连续11年与港澳共同举办青年文化之旅活动,每年根据岭南文化特点定以不同的文化主题,让粤港澳青年通过活动感知中华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加深粤港澳青年对同根同源的认识。二是建设和推广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开展研学旅行系列活动。以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引领三地青少年重温抗战时期华南地区高校和中学坚持教育救国的感人事迹。三是组织港澳青少年游学活动,推进实施“港澳青少年内地游学工程”,宣传推广粤港澳“一程多站”特色游学品牌和线路,推动港澳青少年游学基地评定工作,持续提升游学接待服务质量。

三、关于共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集成式”基础教育学校和研究机构等建议

(一)关于推动湾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缔结“姊妹学校(园)”的建议。我省积极推进“粤港澳姊妹学校缔结计划”,我厅与香港教育局合作,每年举行粤港姊妹学校交流活动暨签约仪式,截止目前,粤港澳三地已缔结姊妹学校(园)1046对,其中粤港957对,粤澳姊妹学校89对,其中包括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职业教育学校等各种学校类型。同时,积极创新姊妹学校(园)交流形式,2018-2019年分别在香港和澳门举办“粤港澳姊妹学校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比赛”及汇演活动;2019年在广州举办粤港姊妹学校STEM夏令营活动;2019年在广州举办首届粤港澳大湾区中小学生音乐节活动——“活力湾区 追梦未来”,成立粤港澳中小学音乐教育联盟,粤港澳三地超过1600名中小学师生积极参与;开展粤港澳中小学美育教育校长论坛、粤剧体验之旅、粤港澳大湾区中小学优秀舞蹈展演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二)关于港澳子女在广东入学的建议。近年来,我省及有关地市陆续出台系列政策,提升港澳学生在广东接受基础教育服务水平。我省对港澳学生在广东就读予以与内地学生同等的义务教育权利,积极采取措施保障来粤工作的港澳人士子女在广东接受教育。2020年1月,印发实施《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省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完善并落实港澳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相关政策。开展高考补报名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顺利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积极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建设港澳子弟学校和港澳子弟班的要求,进一步指导并支持各地设立港澳子弟学校(班),积极创设条件提供寄宿服务,加强规范管理,全省现有25所学校设立港人子弟学校(班)。

(三)关于港澳教师到广东考取教师资格并任教的建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2019年1月印发的《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内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我省已从2019年上半年开始实施。2019年,广东省共有163名港澳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47人通过考试并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10人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同时,支持港澳居民到我省中小学任教。2019年11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文化旅游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8号)。《实施方案》提出,一是推进各领域粤港澳大湾区职业资格认可,促进港澳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包括进一步加大教育领域对港澳开放力度;进一步优化港澳教师内地教师资格认定政策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参加考试和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相关工作等多项措施;二是构建全面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包括推进职称评价专业领域全覆盖,畅通港澳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渠道,完善港澳专业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机制,建立港澳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三是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评价融合发展机制,促进大湾区专业人才评价融合发展,建立各部门、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民进广东省委对粤港澳大湾区基础教育协同创新发展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好的启发意义,我厅将着力研究借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统筹力度、做好顶层设计,以基础教育内涵发展为目标,加强与港澳沟通联系,推动大湾区基础教育协同创新发展。加快研制《粤港澳大湾区基础教育合作发展实施方案》,对港澳居民来粤享受基础教育公共服务提出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创新粤港澳三地文化交流平台,实现大湾区基础教育学校、教师、学生沟通交流常态化、全面化。

专此答复,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6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慧敏;020-8352541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省港澳办、省文化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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