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882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教案函〔2020〕268号
A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0882号提案答复的函
黄仕坤等委员:
《关于建立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教师资源互通交流机制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们认为你们的提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能力和水平,对推进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近年来,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省积极推进实施“强师工程”“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着力加强粤东西北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优化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努力缩小地区差异,有效促进区域之间教师队伍共同发展。
一、推进实施“强师工程”“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对粤东
西北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省相继印发了《广东省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年)》《广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等系列政策文件,对粤东西北地区教师队伍建设进行了整体规划,并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和一系列工作措施。为保证各项措施落实,从2012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5亿多元作为“强师工程”专项经费,带动各市地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师工程”专项经费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我厅同时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特级教师评选、名教师名校长培养、骨干教师培训等工作中,对粤东西北地区教师给予政策倾斜。
二、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引导优秀人才到粤东西北地区长期任教
一是开展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为有效带动和提升粤东西北地区教师素质,优化学校教师资源配置,2018年我省启动实施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2020年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出台了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明确由省内高水平师范院校根据地方实际需求,为粤东西北地区精准培养研究生学历高中教师、本科学历义务教育阶段紧缺学科教师和专科学历幼儿园教师。培养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按照本专科学历层次每生每年2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层次每生每年3万元的标准直接核拔给各培养院校。2018和2019年,我省已招收本专科师范生和教育硕士研究生5000余人,省财政投入约2.4亿元。按照公费定向培养三方协议书约定,我省公费定向培养对象毕业后,将直接到粤东西北地区定向范围内的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二是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为有效解决我省粤东西北地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学科结构不均衡、学历层次水平偏低的问题,2008年起我省率先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同时为增强政策吸引力,2018年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相应调整了上岗退费政策,将退费标准从每年每生6000元大幅提升到8000元,其中研究生、艺术类、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退费标准提高到12000元,研究生、本科、专科退费年限分别为5年、4年和3年。据统计,自2008年“上岗退费”政策实施以来,已为我省农村学校补充了5万多名合格教师,20%以上是乡村学校紧缺的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等学科教师;服务期满后,98%的教师选择继续留在当地任教。三是开展粤东西北地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2014年起连续五年组织粤东西北地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据统计,专项公开招聘共发布岗位3.7万个,为粤东西北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约2.5万人,其中教师约8000人。四是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2019年我省招募派遣2000名“三支一扶”人员,14年来,全省共派遣近2万名大学生到粤东西北地区服务,大大促进了山区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利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建设发展。
三、建立粤东西北地区教师帮扶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一是深入实施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简称“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从2013年起,我省全面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每年从全省各地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选派400名优秀专任教师到“三区”学校支教一年,至今已选派近3000名教师,省财政每年安排支教教师选派工作经费800万元。该计划实施7年来,有效帮助“三区”学校更新了教育理念,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了“三区”教师队伍建设。二是启动实施银龄讲学计划。2019年我省出台银龄讲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符合条件的优秀退休教师、校长、教研员等到粤东西北农村学校讲学,2019年招募了108名优秀退休教师,并按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安排工作经费予以支持,有效促进粤东西北农村教育质量提高,推动了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三是组织开展省级名师、名校长“走进乡村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省级名师、名校长对乡村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每年组织省级名师、名校长到乡村学校讲学支教,目前已实现粤东西北12个地市全覆盖,2019年共开展活动1400多场,受益乡村教师12万余人。
四、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水平,缓解因待遇偏低对粤东西北地区教育发展不均衡的影响
一是扎实推进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工作。2008年出台了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政策(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县域内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从2009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约9亿元资金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予以奖补,截至目前省财政已累计安排奖补资金102.6亿元。2018年提出推进实现“两个不低于或高于”的要求(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国家部署完成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明确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比对口径,各地在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要统筹考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把统筹提高中小学绩效工资水平作为审批提高各地机关规范津贴补贴水平的前置条件,不断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大力提升教师待遇。二是建立欠发达地区教师生活补助制度。2013年,我省率先建立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2016年,调整完善为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同时建立生活补助长效机制,逐年提高补助标准,2019年达到人均每月不低于1000元。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以来,省级财政累计投入164亿元,惠及33万农村教师。
虽然近年来我省在促进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教师资源均衡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正如你们在提案中指出,我省教师资源区域分布仍然不均衡;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教师质量仍存在较大差距;区域之间教师资源互通交流机制还有待完善,等等。我厅对此高度重视,并把有关建议精神融入到我厅正在修订完善的《广东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办法》中。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精神,将工作重点聚焦到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水平上来、聚焦到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上来。全面统筹谋划,精心部署安排,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努力开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新局面。
一是加强省级统筹,推进落实“强师工程”。在省级“强师工程”专项资金安排中,向经济欠发达的粤东西北地区和农村中小学倾斜。安排“强师工程”地方奖补资金,重点对推进落实“强师工程”成效显著或进步较大的粤东西北地区市、县给予激励。
二是建立“三区”教师队伍建设帮扶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珠三角地区师资优势,通过建立完善对口帮扶、协同推进的帮扶机制,实施教师支教与跟岗的双向交流、开展教研与培训合作、组织优秀师资巡回讲学,促进师资共建与优质资源共享,逐步缩小区域之间师资水平差距,不断提高全省基础教育发展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三是持续提高粤东西北地区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大力实施银龄讲学计划,继续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教师到粤东西北地区乡村学校讲学支教,着力提高乡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省级培训名额进一步向粤东西北地区乡村学校倾斜。省在“强师工程”中继续实施乡村教师、校长专项培训,加大培训投入、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进一步发挥省、市、县中小学发展中心等机构在教师专业发展方面的支持作用。
四是健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制度。全面落实“两个不低于或高于”的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远彬,020-3762729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