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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9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8-10 16:11:37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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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20〕280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29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张翠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食育教育走进幼儿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基本生活能力是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标志,也是其它领域学习与发展的基础,幼儿的营养状况,不仅关系着个人的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也关系着整个民族素质的养成和提升。您提出的建议,对培养学龄前期幼儿饮食行为习惯、改善幼儿营养状况,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具有很强的借鉴和参考意义。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程》,落实《关于推进健康广东实施意见》和《健康广东行动(2019-2020)》,积极推进幼儿园食育教育工作。

一、做好幼儿膳食营养供餐和食育教育

按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


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为目标,以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为核心,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引导幼儿的学习与发展。 

提供合理均衡营养膳食。为有效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幼儿园保育员和教师、家庭主要照顾者应参照《中国孕期、哺乳期妇女和0~6岁儿童膳食指南》,为幼儿提供谷物、蔬菜、水果、肉、奶、蛋、豆制品等多样化的食物,均衡搭配,满足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

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幼儿园保育员和教师、家庭主要照顾者应合理安排餐点,帮助幼儿养成定点、定时、定量进餐的习惯。帮助幼儿了解食物的营养价值,引导他们不偏食不挑食、少吃或不吃不利于健康的食品;多喝白开水,少喝饮料。吃饭时不过分催促,提醒幼儿细嚼慢咽,不要边吃边玩。

加强幼儿园保育人员和教师的营养教育

加强学前教育专业的营养教育。在师范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教育中,设置幼儿生理和心理生长发育、营养保健等专题教育内容或课程。提高拟到幼儿园从业的大学生幼儿营养配餐知识和能力。

加强幼儿园保育人员和教师的在职营养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对现已在岗的保育员、幼儿园教师开展幼儿营养和膳食相关培训,提升幼儿园营养配餐能力。

加强家长营养教育

各地和幼儿园积极联合各地妇幼保健机构、妇联、营养协会等,组织家长开展幼儿膳食和营养讲座,提升家长幼儿营养评估、膳食营养配餐的能力。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积极与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省营养学会等部门共同推动幼儿园食育教育,强化幼儿园、家庭和社会对幼儿营养健康的关注和投入,为幼儿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6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许颖,020-376270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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