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7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A类)
粤教案函〔2020〕272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77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陈应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高职学生教育经费及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省财政进一步加大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转移支付,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水平。2019年,省财政安排职业教育专项资金15.21亿元,其中,对市县职业教育转移支付2.96亿元。2020年,省财政安排职业教育专项资金15.59亿元,其中,对市县职业教育转移支付7.26亿元。
二、从2010年起,我省开始在省属高职院校开展生均定额拨款试点,2015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粤财教〔2015〕225号),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
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精神,职业教育所需财政补助经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地级以上市举办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应由同级财政负担。
三、加大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对应对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具有积极意义。“十三五”以来,我省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2012年起,我省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并鼓励支持养老服务行业的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人才培训班。粤东西北地区高职院校的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基础设施、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保障,已纳入高职院校生均拨款、专项转移支付中统筹安排支持。
四、目前我省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和订单式公费培养全科医生都是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具体方案并相应安排培养经费。如考虑参照“免费医学生”模式,培养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人才,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在进一步研究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意义效果后,再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和培养经费保障事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卢颖佳 ,020-8777485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