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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53号代表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时间:2020-08-10 12:27:26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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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20〕250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653号代表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谭根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正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在推荐评选单位服务一定年限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持续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不断拓展教师职业发展空间,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一、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加强工作统筹。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准入、岗位设置、职称评聘、交流轮岗、县管校聘和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系列改革,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重点难点,理顺教师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制度二是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确县域内由编制部门负责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教师职称评聘、公开招聘、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等政策;教育部门负责统筹教师资源配置,履行教师的公开招聘、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交流轮岗等职能;学校依法依规负责岗位聘用,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建立了县域内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县域内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城乡交流人数占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三是拓宽教师职业发展空间。根据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需要,调整和优化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大幅提高中小学教师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分别提高到8%、15%、30%、40%,充分释放教师岗位资源优势。四是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规范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将最高职称(职务)等级设置到正高级教师,有效破解了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的“天花板”问题。五是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在制定出台教师考核评价的相关政策上,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更加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和贡献、注重分类指导,加大对乡村教师和教学一线教师的倾斜,引导教师潜心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专业素质能力。

二、稳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水平

一是教师基本工资标准高于其他行业事业单位人员。从1987年11月起,教师的基本工资标准比其他行业事业单位人员高10%,2018年7月起,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按高约11%确定。二是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联动长效工作机制。推进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要求,把统筹提高中小学绩效工资水平作为审批提高各地机关规范津贴补贴水平的前置条件,同时加大省级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力度,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收入。是建立了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要求,设立了特级教师岗位津贴,目前我省特级教师每月享受特级教师津贴300元。2013年在全国率先全面建立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补助标准逐年提高,2018年达到人均每月不低于1000元。四是完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从2009年起,按照国家要求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已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对办学业绩突出、绩效考核优秀的学校,可在规定标准上适当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内部工资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按照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对薪酬进行科学分配,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三、关于设立正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在原单位或地区服务年限的问题

我们认为,针对当前教育高层次人才呈现出向珠三角地区聚焦的现状,您在建议中提出设立正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在原单位或地区服务5年以上的建议以及原单位或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适当提高待遇,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的建议,对于稳定粤东西北地区优秀教师人才具有积极意义,很有建设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才作为发展第一资源的特征和作用愈加突显,特别是优质教师资源已成为地方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合理引导优秀教师有序流动,营造有利于教育人才培养、使用、管理和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显得尤为重要,但人才流动是不宜简单用强制性行政手段限制人才的社会性流动。下一步,我厅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工作部署,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基层一线教师的意见,充分考虑中小学教师职业和岗位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稳定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优秀教师人才、优化配置人才资源的政策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的工作机制,并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工资分配激励,为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高层次人才作用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更好地推进我省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20529

(联系人及电话:邱旭英,020-3762905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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