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1020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教案函〔2020〕246号
A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1020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舒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嘉应学院等5所地方高校非师范生生均拨款问题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梅州市政府、韶关市政府的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5所省市共建高校的经费保障体制
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肇庆学院、韶关学院、惠州学院、嘉应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原茂名学院)等5所专科学校与当地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本科院校。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这5所本科院校维持原经费来源渠道不变,即肇庆学院、韶关学院、惠州学院、嘉应学院4所院校的师范教育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安排,非师范教育所需经费由当地市政府负责;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原茂名学院)非师范教育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安排,师范教育所需经费由当地市政府负责。
为加大对省市共建高校的支持力度,2019年起,按管理体
制应由市级财政安排经费的以上4所院校非传统师范类专业学生,省财政按照省一般本科高校生均拨款基准定额的75%额外给予拨款补助。
二、关于省财政对5所院校生均拨款情况
近年来,省财政逐步提高包括上述5所院校在内的省属本科院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标准,2015年一般普通高校达到每生每年10000元(比2011年6600元提高52%)、高水平建设大学每生每年12000元(比2011年的6600元提高82%)。2019年,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提高省属高校(含上述5所院校)传统师范专业学生生均拨款折算系数,从1.03提高到1.25。同年,省政府决定进一步提高省属公办本科院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标准2000元,即一般本科院校标准达到每生每年12000元,高水平建设高校每生每年14000元。提标折算后,传统师范专业的生均拨款标准从2015年每生每年10300元提高到15000元,提高了46%。近三年,上述5所院校省财政拨款平均占总财政拨款的近90%,地级市财政拨款平均仅占10%。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根据工作安排,我厅正在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研究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惠州学院、肇庆学院、嘉应学院、韶关学院等5所院校办学体制的相关事宜,推动解决制约学校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5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卢颖佳,020-8777485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财政厅、梅州市政府、韶关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