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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06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7-28 09:18:36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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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20〕211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06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高周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农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教育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广东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争先进、当标兵、建高地”中心工作,坚持补短板、调结构、抓改革,提质量,促公平、惠民生,努力提高农村教育发展水平,促进我省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您提出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的建议,我们非常赞同,我省也已提早进行了工作谋划和部署。2017年4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改革发展,补齐乡村教育短板,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指导推动各地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建设寄宿制学校,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同时,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和乡村校长教师培训。为彻底改变乡村小规模学校是我省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最短板和最薄弱环节这一现状,解决“乡村弱、乡村空”问题,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018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新形势下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要求,要求各地要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完全小学布局,制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进一步健全两类学校经费投入与使用管理制度,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推动落实“乡村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对年级学生数达不到标准班额的乡村小学、教学点,教职员编制按照班师比和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等既有的教职员编制保障政策,按标准化要求完成两类学校达标建设,补齐两类学校短板,确保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要求。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实现了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装备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全覆盖。正在加紧出台《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实施办法》。粤东粤西粤北12市共61个县(市、区)6484所项目学校(含教学点)的办学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共有18182所学校(含教学点)的办学条件达到国家“20条底线”要求,占比为100%。全省多媒体教学进普通课室比例达92.9%,3821个教学点实现设备配备、资源配送和教学应用“三到位”。乡村小规模学校标准化率从80.67%提高至85.10%。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8-2020年省财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补助22亿元,用于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开展寄宿制学校达标建设;2019年下达9亿元在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全面开展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切实落实公用经费安排向“两类学校”倾斜,2019年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以及义务教育寄宿制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共126.91亿元。全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

您提出的对农村小规模学校从原来的“不足100人按100人拨款”改为“不足300人按300人拨款”,考虑到广东实际,目前我省仍将按照中央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农村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决策部署,并结合您提出的建议, 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地全面落实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将学校布局规划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科学预测常住人口教育需求,动态、精准规划城乡学校布局,抓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和实施工作,落实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规划,全面开展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建设,确保农村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标准。探索建立对乡村学校尤其是小规模学校实施额外拨款制度,缩小区域、城乡教育投入差距。发挥小规模学校优势,强化学生个性教学和针对辅导,切实提高育人水平。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合理配置乡村教师,推动编制资源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明确对年级学生数达不到标准班额的乡村小学、教学点按照班师比和生师比相结合方式核定教职员编制的办法并推动各地落实。加大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力度,健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县域内乡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提升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全面推进落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城乡教育对口帮扶机制和城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蔷,020-376273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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